每年高考前夕、高考期間的新聞報道中,絕對有一個恒久不變的“通用關鍵詞”:準考證。無論師長和媒體怎么強調,總免不了有考生忘了帶準考證,甚至遺失了這個“性命交關”的“入場券”。所以“準考證”必然成為高考報道中不可或缺的新聞元素。
這不,距離今年高考日屈指可數的時候,“準考證”新聞又出現了。5月底以來,一則提示式的新聞信息又出現在上海各種媒體上:考生必須憑準考證、身份證(或社保卡)進入考場,今年高考各考場將嚴格執行此項規定。市教育考試院負責人強調:“‘兩證’缺一,不得進入考場。”首場考試,考生可提前半小時入場,考生應盡量提早到達考場。一旦發現證件不齊,可立即通知家長送來。不過,一定要在9:15之前將證件送到,考生方可入場考試。超過這一時限將禁止入場。
這樣的提醒無疑十分必要,考生及其家長應該牢記心頭。其實這也真不是什么難事,稍微留心一些,是舉手之勞。可每次偏偏總有人“犯忌”。不過,盡管考場紀律必須嚴明,規則必須剛性,但在具體操作上能否再增加一點人性化的溫度呢?
據新華社報道,今年太原市對忘帶證件的考生做了人性化的新規定——可先安排考試,在下一科考試時帶來。對比之下,上海的“規矩”似乎顯得苛刻了。能不能也讓考生先參加考試,然后補上忘帶的“兩證”呢?
3年前,上海曾首次在“課桌貼條”上印上考生的彩色照片,如果考生忘記攜帶身份證,只要準考證照片和“課桌貼條”照片相符,就可以允許考生先考試,然后等待家長或老師取來身份證。這多人性,多溫馨呀。為什么不能繼續推行這樣的“規矩”呢?
不管什么理由,高考忘帶證件總是不對的,但畢竟寒窗十多年,一考定終身,關鍵時刻要讓粗心人以“一疏忽成千古恨”為代價嗎?這似乎未免太冷酷了些吧?不妨先安排考試,后補遞證件,別讓其“因小失大”;假如到時拿不出證件來,乃至有人冒名頂替、嚴重違紀,即使考好了,再取消其成績或按作弊查究,也為時不遲嘛。
當然,“軍令如山”,今年規矩已定,能變通,當然好;若來不及作變動,就照章辦事。但高考年年考,這件事,是不是可以研究一下呢?學學太原的做法,未嘗不可。以人為本,也應該滲透和彰顯在人性化的細微之處。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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