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考期間,吉林省松原市發生了一場令人震驚的高考舞弊事件。
《中國青年報》記者趕在6月7、8兩天到松原市扶余縣采訪,可能是因為此前有媒體披露了松原往年高考舞弊的情況。但記者實地采訪發現,在嚴查之下,高考舞弊禁而未絕。這篇報道中的幾個細節令人震驚:家長公開在考場外談論“抄”、“儀器”和“買場”(這個“買場”還真是個新鮮詞);考試過后,學生公開談論“剛才抄了多少或哪個沒有抄上”;最讓人目瞪口呆的,據新華社報道說,扶余縣有兩名女教師向考生出售高考作弊用的接聽、接收工具27套,涉案金額40余萬元。
松原舞弊案的規模是否空前,沒有看到最后的調查,一時不敢說;但其性質之惡劣,學生、家長的“參與度”之高,考場秩序之亂,可能是近幾十年來罕見的;這種惡劣風氣,不可能在短期內形成。據警方介紹,松原市今年對高考舞弊查得特別嚴格,早在高考前已經查處了幾批犯罪團伙。在這樣的嚴厲打擊下,還有如此嚴重的舞弊案發生,人們不得不去想,這里的風氣何以形成。令人痛心的,是該地的一些教師公然參與甚至組織高考舞弊。雖然卷入舞弊案的教師只是極少的一部分,但是從他們的膽大妄為程度看,已經是老手,不太像是“初犯”。這些教師隊伍中的敗類,為何能長期肆無忌憚,當地教育部門是否有失察之責?
《中國青年報》的報道援引一位教師對舞弊案的譴責,認為那些舞弊的人“太過分了”,“整那玩意兒(指銷售作弊器材),違反職業道德,為了賺錢不擇手段了,坑學生,坑家長!”
“坑學生”,是肯定的;可究竟“坑”了學生什么呢?
一般而言,對高考舞弊,人們會認為侵害了考試的公平,形成“不公平競爭”,鳩占鵲巢,讓勤奮學習的學生吃虧;可是比這更可怕的,是這種公然存在的舞弊會顛覆學生的是非觀。學生在接受普通教育的階段,應當學會自強,明禮守法,他們需要更多地接受美德的熏陶,成為有教養的人。我們的教育,要讓學生成為公民,而不能成為敢于褻瀆社會公正、喪失道德良知的市儈。教育青少年要有所為,也要懂得“有所不為”,這是最重要的道德情感教育。當今學生高中畢業前,一般都參加學校組織的“成人儀式”,可是如果他在被視為當今社會最為公平的高考中敢于舞弊,那他在未來幾十年的社會生活中,還有什么不敢“為”的?
這起高考舞弊事件,損害的遠遠不是一個地區或幾所學校的聲譽,而是所有學生的心靈———參與舞弊的學生固然會受到處分,終生悔恨,僥幸逃脫的學生在未來的歲月中有可能會一錯再錯,而那些勤奮學習的孩子可能會從這種丑陋的現實中開始懷疑社會的公正,懷疑自我奮斗的價值。18歲(甚或年齡更小的孩子)便受這種風氣的熏染,會有什么樣的結果?
早些年,學生如果考試作弊一次,可能在校幾年都抬不起頭;教師如果參與弄虛作假,事敗后往往無地自容。可是,如今竟有學生敢于買答案,敢于在考場搶別人的答卷抄襲,竟有教師敢于組織舞弊并賣“作弊器材”,絲毫沒有恥辱感,這樣的“教育”,會給下一代留下什么呢?實在令人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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