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父親曾經因上訪被拘留過三天,河北隆堯縣東良鄉馮五誠的女兒馮艷今年高考政審遭拒。此事現在有了下文:19日下午,馮艷終于獲得了隆堯縣公安局開具的高考學生政審合格證明,并參加了高校面試。
馮艷的問題立即得到解決,我們真為她高興。不過,我以為,此事水已落而石未出,真相尚未大白,并不能畫上句號。
我想弄清楚的是,馮艷高考政審通過,究竟是“按章”還是“破格”?如果是“按章”,此前的公安部門拒絕就是錯誤的,屬于有章不循,故意刁難老百姓。而這樣一個嚴重錯誤不能一改了之,必須查清原因,追究責任,還老百姓一個公道。如果屬于“破格”,是在媒體曝光之后,有關部門高度重視,特別網開一面,研究放行的,這當然應該肯定,但接下來要做的,就是不僅解決馮艷一個特例,而要打掉這個“格”,實現全面的公正公平。
于是,問題的焦點就集中到一處:馮艷高考政審受到“株連”,到底有沒有明確的政策規定?當馮艷拿政審表到當地派出所蓋章時,派出所告知,因為她父親曾經因上訪被拘留過三天,所以不能在政審表上蓋章。記者就此采訪了隆堯縣東良鄉派出所所長崔宏標。據他介紹,根據相關規定,治安處罰后5年內沒有新的犯罪行為可以通過政審,馮五誠曾因進京上訪被拘留,所以他女兒不能通過政審,具體情況建議記者咨詢縣公安局政治處。而隆堯縣公安局政治處主任張景濤則介紹,省招辦和省公安廳聯合制定的政審表,所有的條款都沒有明確說明因為直系親屬上訪被拘留,孩子不能通過司法學校的政審。縣里經向邢臺市公安局政治處請示,也確認馮五誠的“案底”不影響馮艷的政審。
于是,我們可以推論,所謂直系親屬上訪被拘留,孩子不能通過司法學校的政審的說法,只來自一個人的發明,這就是東良鄉派出所所長崔宏標。我們還可以發現崔宏標玩弄了一個花招,他不說明是哪個文件的規定,而是用“相關規定”來糊弄老百姓。一個比芝麻還小的基層派出所的小官,居然可以杜撰“相關規定”,取消一個人的政治權利,進而影響一個人一生的前途,是何等的可惡可恨。到底這背后還存在著什么內幕?有關部門必須介入查個明白。
崔宏標的做法又一次證明,當權力被濫用時,哪怕是小得不能再小的一點權力,也會給老百姓帶來巨大的傷害。隆堯縣公安局有沒有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我們等待隆堯縣公安局為此事畫上一個讓公眾滿意的句號。 今日早報 □殷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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