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西安交通大學六位教授聯名舉報該校教授、“長江學者”李連生涉嫌學術造假,要求嚴肅查處。校方在調查之后,免去了李連生相關職務,并撤回相關學術獎項申請。事后,三位參與舉報的教授被告上法庭,面臨一場名譽權官司。
昔日師友,本可互相切磋、共求進益,如今卻對簿公堂、反目成仇,于學界而言,當是憾事一樁。不過,若為學術尊嚴與學術進步計,徹底將是非曲直弄個明白,還各方一個公道,則人情變故倒尚在其次。甚至,為求學術之真而傷及人情往來,無疑更顯學者治學精神之可貴。學術真偽,人情冷暖,孰輕孰重,取舍之間映襯著學界的風氣。
就學術而論學術,這應是辨明學術真偽的基本要求。然而,令人遺憾的是,當下的許多學術真偽之爭,往往夾雜了太多不相干的東西,一時泥沙俱下,混亂不堪。而更讓人頭痛不已的是,有些人存心向學術爭論中摻雜外物,意圖轉移視線,混淆是非,以便亂中取利。這些手法之中,動機論的炮制是最常見最具殺傷力的一種。
此次六教授舉報事件中,涉嫌造假者反戈一擊,祭出的一招就是以動機論質疑舉報的合法性。被舉報一方認為,舉報者在數家公司兼職,或者自己開辦公司,因而,此番教授之間的爭論,不是單純的學術之爭,而是商業利益之爭。按此意思,舉報一方的所作所為,動機不純,別有用心,是以學術打假之名,行商業利益之實。如此,利益因素的介入,一下子讓學術爭論變得“深刻”起來,公眾和媒體也往往會在不知不覺中,將注意力集中到所謂的利益黑幕中去了。
動機論的厲害之處,就在于轉移話題,讓許多無關緊要或毫不相關的因素糾纏進來,最終使學術真偽問題變得云山霧罩,異常復雜。甲明明對乙說,你做“A”這個事情不對,但乙偏偏不說“A”對錯與否,而是指責甲說“A”是為了“B、C、D……”這里的“B、C、D”,有時候是“商業利益”, 有時候是“私人恩怨”,還有的時候是“權力斗爭”、“炒作”,種類繁多,不一而足。近兩年來,在媒體曝光的學術造假事件中——比如浙大“李連達院士學術造假事件”,人大清史教授被同事舉報案等,相關當事人顧左右而言他,通常就是以上述動機論回避質疑、搪塞責任的。在動機論的攪動之下,學術事件沸沸揚揚、熱鬧非凡,但喧囂之后,學術本身的進步卻似乎收效甚微。
學術爭論牽扯一些學術之外的因素,原也在所難免,但重要的是,爭論各方應竭力將這些因素的干擾剔除在外,將學術真偽的真相呈現出來。這是學者必須盡到的責任,也是學術爭論的難點所在。在學術打假之中,舉報者的動機或許并不單純,但這并不是問題的關鍵,也不妨礙相關各方就學術問題本身展開辯論。退一步說,即使舉報者居心叵測,另有圖謀,清者自清的最好做法也是將學術上的真偽說個明白,而不是指摘他人的用心。面對學術質疑,一任動機論盛行,乃是學風衰微的表現,學界中人當有警惕。錢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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