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成癮的準確說法是網絡成癮性行為。按照成癮性行為研究權威、諾貝爾獎獲得者加里·貝克爾的理論,成癮性行為的本質,是在先的消費提高了在后消費的邊際效用,以致形成鄰近互補性(adjucent complementarity)。由此,網癮可定義為:某人增加在先的對互聯網服務的消費會增加其在后的對同樣服務的消費,那么某人對互聯網服務是上癮的。網癮屬于一種正常的消費資本現象。
目前社會流行的“網癮”概念,卻將網癮曲解為病,這是對互聯網的歧視。因為“人們不僅會對酒、可卡因以及香煙上癮,而且也會對工作、飲食、音樂、電視、自身的生活標準、其他人、宗教及許多其他活動上癮”(加里·貝克爾《理性上癮行為理論》)。人們一般不拿工作成癮、音樂成癮、吸煙成癮等等大做文章,偏拿網癮大做文章,是因為在潛意識中殘留歧視互聯網的成分。互聯網是新事物,許多人對先進生產力和先進文化不適應,對青少年接受新事物看不慣,看消極方面多,看積極方面少,這不利于社會進步。
青少年網絡成癮性行為是客觀存在的。其消極、負面的影響雖然不是主要的,但也不應忽視。我以為,造成青少年網絡成癮性行為,有主客觀兩方面原因,主觀的原因在青少年自己,客觀的原因在社會。社會原因中,主因是教育體系背離全面發展原則,畸形發展應試教育,抑制了青少年游戲、娛樂等正常需求的滿足。現在應試競爭已向初中、小學甚至幼兒園擴散,就像當年的科大少年班,孩子們成了小大人,心理難免扭曲。網癮是物極必反的結果,上網消費之所以產生互補性和增強效應,是因為對青少年需求滿足上“欠債”太多。只要應試不走極端,網癮的極端現象自然就會消失。許多發達國家不強調應試教育,網癮也少,就是證明。
所以,治網癮首先要治教育。包括教育學校、教育老師怎么正確對待學生。否則,借治網癮為名,進一步壓抑青少年的正常需求,只能強化教育中不合理的方面,加深教育現狀中固有的矛盾。至于青少年在這種環境下是相對被動的,有什么樣的環境,就有什么樣的人和行為反應。有人打了個比方,說小孩子好比是鋼琴,社會、學校、教師好比彈琴的人。現在鋼琴走調兒了,彈琴的人不檢討自己為什么沒彈好,反而責怪鋼琴。鋼琴如果會說話的話,一定會像斯蒂夫·基恩那樣說:“不要攻擊我,我只是一架鋼琴。”
既然網癮根本不是病,就談不上治療,不應由醫院出面干預。教育機構是有責任的,但不是干預網癮的青少年,而是要有人去干預教育機構,要求教育機構少給學生布置一些作業,多給學生一些社交、游戲的時間和空間。現在的網癮治療基本可以歸于偽科學范疇,政府應像打假、治理不法攤販那樣,加以干預。
我們要反思,是不是我們在哪些地方做得不對。而不能用加強成人錯誤的方法,消除這種錯誤造成的結果。
至于青少年確實出現了網絡成癮性行為應該怎么辦?我個人認為——
社會要寬容。要多肯定青少年上網的積極一面,理解時代不同了,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不同需求;要揭露“網癮治療”這門偽科學,不能再讓江湖騙子殘害青少年。
學校要引導。要從合理滿足青少年正當需求這個根本上,消除形成網癮的根本隱患;如果暫時改變不了應試教育的大勢,就更要正視它會帶來負面作用這個現實。
家庭要監護。對已形成網癮而面臨考學的青少年,家長要從正面疏導。一般來說,對成癮性行為的正面疏導,要從培養預見性入手。研究表明,缺乏預見性的消費者最具上癮可能。如果家長不能改變孩子只顧眼前的行為方式,任何辦法都是不能從根本上起作用的。 -姜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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