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 客
廣州市財政局近日公開2009年114個市本級職能部門花錢的“賬本”,“眼尖”的市民發現:廣州市9間政府機關幼兒園一年獲得的財政補貼資金就有 6000萬元,每名幼兒平均獲補貼2萬元!記者“查賬”看到,這9間機關幼兒園分屬8個職能部門,均被歸在這些部門“事業單位(財政核補)”之列。(10 月27日《羊城晚報》)
“人比人氣死人”,不要盲目攀比。硬要去比,于健康不利———這機關幼兒園的財政補貼高福利不是誰都可享受的,必須是“自己人”,“局外人”要沾光,對不起,先交幾千至數萬元不等的“捐資助學費”再說……
不過,不攀比可以,不明白不行。首先是,財政補貼機關幼兒園的理由和依據是什么?如果說納稅人供養公務員是贖買公共管理和服務,是“必須的”,那么是否還要連帶把公務員的子女也“供養”起來呢?幼兒啟蒙教育誠然“不能輸在起跑線上”,倘若政府不差錢而據此投入、補貼,自然是好事一樁,可為何只補貼這9間政府機關幼兒園呢?
尤其讓人不明白的是,巨額補貼機關幼兒園的財政預算為何能夠順利地通過人大的審查、批準,而且年年如此?這值得研究。
比如,可能存在的技術性問題。據說各機關幼兒園財政補貼沒有單列出來,而是跟所在職能部門的其它“財政核補”項目捆綁了。不僅巨額財政補貼被化整為零而分散了,難以引起注意和重視,而且即使代表注意并重視了,但因其與其它財政核補項目捆綁而不便質疑、剔除乃至否決它。倘若只是這樣的“技術陷阱”,那好辦,要求財政預算將其單列出來,即可把這個漏洞補上。怕的是利益均沾,就復雜多了。
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重要職責之一就是,審議和批準政府財政預算報告,并監督和審議財政預算的執行、決算等情況。不合理、不公正的財政預算被通過被執行,不該花的錢花了,錢花得不正當,那么人大不但負有不可推卸之責任,而且必須予以質詢、糾正。不管怎么樣,財政獨獨補貼機關幼兒園的不正常預算支出已持續多年,就算是歷史遺淪問題吧,人大也必須設法彌補這個漏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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