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為
海南文昌市孔子中學的校領導為了從《解放海南島》劇組獲得報酬,組織學生去當群眾演員。1月15日,劇組突然將學生轉移到危險水域拍戲,突發意外導致1人死亡2人失蹤。(《中國青年報》1月20日)
校方所謂“鍛煉機會”竟導致1人死亡2人失蹤,這樣的慘劇讓人難以接受。目前,該校校長已被控制,其讓未成年學生參加劇組演出的理由卻透著十足的荒唐與齷齪:他個人可以得到劇組2500元報酬。
電影和電視劇拍攝固然經常會出現一些意外情況,但參加的演員一般都有合同和保險,而不是像孔子中學的學生那樣,只是背負“鍛煉自己”的名義。說白了,這些學生又一次充當了“演出義工”。如果沒出事,說不定參加這次拍攝活動還會成為學校的光榮紀錄,甚至成為校長和領導邀功請賞的砝碼。
從另一個意義上說,學生參加這樣的拍攝,和為迎接領導而列隊等候、為開發商奠基儀式而載歌載舞、為各種活動而無謂付出,又有何實質性的不同?在上述這些活動中,學生其實也都是在充當“演出義工”,表演給領導或開發商等看。
在學生頻頻成為“演出義工”的活動中,因為人數眾多,組織方往往不太注意安全問題,或安全措施不過關,所以可以不時看到學生在這類活動里中暑、受傷甚至是死亡的新聞。很難想象,在頻頻“被演出”、“被活動”中,學生的身心將會被怎樣扭曲和戕害。
教育部近年來多次作出指示,安排學生活動應按照“非必須,不舉辦”的原則,盡量減少大型聚集活動。同時,對與教學無關的演出、慶典活動,不得舉辦。文昌事件再次提醒我們,只有讓學生告別“演出義工”,才能避免類似悲劇。而要實現這一目標,除了嚴格的制度約束和責任追究,別無他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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