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田勘
春節本是孩子們開心歡鬧、期待新學期開學的時候,但這個春節,北京卻有為數眾多的農民工家庭在發愁:孩子的“下一個學期”在哪里?2010年6月之前,北京市的朝陽、石景山、昌平、大興、豐臺等區將完成面積不等的動遷。據不完全統計,有30所以上的打工者子弟學校將消失,其中正處在義務教育階段的孩子超過1萬名。
此前,另一條消息也在刺激著公眾神經。今年,全國財政教育經費有望占GDP的4%。盡管這一目標早在1993年中國政府的《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就已經提出,但迄今仍未實現,因而讓人不得不為此擔憂。
不過,無論國家財政教育經費支出占GDP的多少比例,對于農民工子弟的教育經費是不應該少的,至少應有他們的一杯羹。這在1986年7月1日起執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已經規定得很清楚。但是,由于戶口和學費的困擾,許多農民工子弟并不能享受到《義務教育法》所規定的權利,他們只能進入打工者子弟學校。這樣的學校當然不能同城市的公立學校相提并論,但即使這樣,由于種種原因,打工者子弟的受教育權仍然受到干擾,甚至無法兌現。
北京行將消失30多所打者子弟學校,F在,打工者子弟面臨的選擇有三種,一是全家跟著孩子以前就讀的學校搬遷;二是就近尋找新學校入學;三是離開北京回老家上學。否則,就將面臨失學的困境。在三種選擇中最有利于孩子的是第二種,就近入學。但是,由于經費問題,例如擇校費,也讓打工者沒有了選擇。這也意味著相當多的孩子可能會失學。
其實,財政性的教育經費完全是可以解決義務教育問題的,而且,一些地方也做出了有益的嘗試。例如,上海市計劃逐步將40萬居住在滬的農民工子女,全部納入各區縣義務教育范圍,僅2007年,全市公立學校接納農民工子女就達18.7萬人。湖北省武漢市開展“溫馨工程”熱線咨詢服務,市教育局在媒體上公布了當地313所公立中小學的校名、校址、聯系電話等,明確指出這些學校不收借讀等費用,收費與城市兒童完全一樣。
2002年4月1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了北京市教委《關于對流動人口中適齡兒童少年實施義務教育的暫行辦法》,為打工者子弟學校提供了依法辦學的根據。但是,打工者子弟學校只是權宜之計,無論從哪方面來看都不能與城市公立學校相比。
2007年,北京市教委副主任線聯平就明確表示,每年全市提供8000萬到一個億的資金,專門解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學問題。從農民工對北京的貢獻、公民納稅的增多和政府財政收入的提高等情況來看,應當逐步讓打工者子弟進入城市公立學校學習,而不能讓農民工子弟因權宜性的農民工子弟學校遭遇拆遷和其他種種原因而隨時停學、失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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