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大學生日前就“青年就業歧視問題”,選取北京市、河北省等5省市作為抽樣范圍,調研顯示九成以上的女大學生求職時,感受到性別歧視。而90%以上被訪企業的回應是:招聘“基本上無性別傾向”,卻坦承招收女生有諸多困難。
山西省政協委員、省婦聯主席康淑芬認為,女大學生就業的“性別門檻”明降暗升,凸顯我國在保障大學生就業方面制度滯后,監管缺位。
康淑芬分析了女大學生就業遭遇不公正在待遇所表現的幾個方面:第一是機會不平等,如有些用人單位只招男性或者男性優先;第二個標準不平等,比如同等條件下對女性挑三嫌四,比如相貌、簡歷等內容上大做文章;第三就是薪酬不平等,在同等的條件下與男生相比,女大學生往往得不到與其能力、學歷相符的崗位和工資;最后一個是權益不平等,生育保障制度不到位也是影響女性就業的一個重要因素。
專家分析認為,首先我國關于女性就業保護的法律早就存在,但是條文缺乏對性別歧視內涵和范圍的明確界定,也就是可操作性有待增強,而且法律只是明文規定禁止就業歧視,但對違反規定單位所承擔的法律后果沒有做具體的闡述,所以很難對性別歧視行為形成震懾力。此外,由于工商、稅務、民政、人力資源等多個部門多頭管理缺乏有效的配合,重復管理和監管不到位的問題就并存,尤其是外資、私營中小企業疏于監管,難以發現并查出女性就業權利和勞動權益遭受侵害的現象。
南方日報記者于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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