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期發行量達到1600萬份!創造如此天量發行的是被稱為中國英語學習第一報、中國教輔第一品牌的《英語周報》。
近日,出版、發行新湘版、北教版、外研版、北師大版學生報紙的山西英語周報社因涉嫌盜版仁愛版英語教材,已被北京市仁愛教育研究所(下稱“仁愛研究所”)起訴到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并被提出了800萬元的索賠。
海淀區人民法院于2009年3月24日對英語周報社的帳戶進行查封,依法凍結該帳戶內的283萬元。同時,仁愛研究所還將為《英語周報》提供網站服務的中國科學院計算機網絡信息中心(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英語周報》總經銷北京仁和智慧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一同告上了法庭。
被訴長時間盜版
《英語周報》創刊于1983年4月,由山西省教育廳主管,山西師范大學主辦,是一份面向全國大中小學師生的英語教學輔導類報紙。
《英語周報》是目前國內外語教輔傳媒中唯一被認定的“中國馳名商標”, 被譽為中國英語學習第一報、中國教輔第一品牌,其單期發行量達到1600萬份。
仁愛研究所起訴《英語周報》涉嫌侵權的教材是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英語》教材(七至九年級),在此套教材的封面、扉頁及“出版說明”等位置均顯著標有“北京市仁愛教育研究所編著”字樣。
此套教材出版發行后,仁愛研究所在北京市版權局進行了作品著作權登記,并持有該局頒發的著作權登記證書。仁愛研究所方面稱,其依法對此套教材享有100%的著作權。
在訴狀上,仁愛研究所稱,2004年,英語周報社在未經該所授權的情況下,依據仁愛版英語教材編寫《英語周報》(新湘版)。
該所負責人說:“《英語周報》(新湘版)不僅復制了仁愛版教材的編排順序,而且照搬了教材中的課文、單詞、語法、練習等內容,同時還將教材中的英文翻譯成對應的中文,侵害了原告的翻譯權。”
該負責人告訴記者:“時至今日,《英語周報》的這種侵權行為依然持續,其侵權時間之長、侵權數量之多、傳播范圍之廣,均堪稱中國著作權侵權行為之最。”
被指三種形式侵權
仁愛研究所在訴狀上稱,《英語周報》存在三種侵權形式:
自2005年9月22日開始,英語周報社就開始通過對仁愛版英語教材進行復制、修改、翻譯等方式,將仁愛研究所享有著作權的英語教材制作成了“英語學案、英語課件、英語教案、英語試題、英語輔導、課本錄音、英語素材”7大類共4449 個侵權文件,并上傳到自己的網站上,供全國各地的公眾進行下載。
同樣從2005年開始,英語周報社依據仁愛版英語教材,編寫了《英語周報》(新湘版),為了保持與教材緊密配套,被告編寫了詳細的出版計劃,在該計劃中,每個單元、每個話題均與教材一致,在內容編寫上,該報紙不僅照搬教材的編排順序,而且再現了教材中課文、單詞、語法、練習等內容,侵害了原告的復制權;同時還將教材中的英文翻譯成對應的中文,侵害了原告的翻譯權。
在出版發行報紙的同時,英語周報社還依據仁愛版英語教材制作、發行“英語多媒體教學光盤”,該光盤包括課件、教案、試題、課本錄音、課本圖片、文字材料六大板塊,不僅將仁愛版教材進行了完整的復制,而且將原告編著的磁帶進行切割轉換成mp3的格式。
記者聯系到了英語周報社,希望對以上指證進行核實,但對方拒絕了記者的采訪。
原告稱被告涉嫌一號多刊
記者通過采訪仁愛版英語教材編著單位——仁愛研究所獲悉,英語周報社依靠自己在全國建立的400多個發行站、1萬多人的發行隊伍,通過銷售盜版報紙、多媒體教學光盤,獲取了高額的收入,其中,僅盜版報紙一項,單期銷量就高達1600多萬份。
“然而,時至今日,英語周報社從未向北京市仁愛教育研究所支付一分錢的報酬,此舉給北京市仁愛教育研究所造成巨大損失。”該所負責人說。
為了保留證據,仁愛研究所請北京市公證處對涉嫌侵權網站進行了保全,通過比對發現了大量的侵權事實,光公證文件就達六百多頁。
此次涉嫌侵權的報紙為《英語周報》(新湘版),此外,《英語周報》還發行有北教版、外研版、北師大版等多個版本,覆蓋了小學、中學、大學等多個階段。仁愛研究所的負責人告訴記者,《英語周報》此種出版、發行方式,除了內容盜版之外,還涉嫌一號多刊、一號多版。
一號多刊、一號多版是一種嚴重干擾正常的出版秩序,影響報刊業健康發展的違法、違規行為,《報紙出版管理規定》第32條明文規定: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號只能對應出版一種報紙,不得用同一出版物號出版不同版本的報紙。
在多次交涉未果后,仁愛研究所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英語周報社賠償經濟損失800萬元,海淀區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并于2009年3月24日將英語周報社的帳戶予以查封,依法將帳戶內283萬元予以凍結,并將擇日開庭審理此案。
除了起訴英語周報社,仁愛研究所還將為《英語周報》提供網站服務的中國科學院計算機網絡信息中心(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英語周報》總經銷北京仁和智慧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一同告上了法庭。
北京仁和智慧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作為《英語周報》在北京的總經銷商,通過長時間代理銷售盜版的英語周報及多媒體互動光盤來獲取非法收益,北京市仁愛教育研究所的工作人員先后兩次在公證員的監督下,在仁和智慧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的庫房及辦公地購買了盜版報紙及光盤,因而被仁愛教育研究所列為第三被告,承擔銷售盜版報紙的違法責任,并賠償給仁愛教育研究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包向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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