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10月,劉燕文因數(shù)千萬元的經(jīng)濟問題被“雙規(guī)”。
◆ 該案已偵查終結,于上周五移送到越秀檢察院審查起訴。
◆ 據(jù)悉,劉燕文案涉嫌的罪名有可能不止挪用公款罪一項。
2008年10月,東風東路小學原校長劉燕文因數(shù)千萬元的經(jīng)濟問題被“雙規(guī)”。昨日,記者從廣州市越秀區(qū)檢察院獲悉,該案已偵查終結,于上周五移送到越秀區(qū)檢察院審查起訴。
劉燕文任東風東路小學校長多年,2008年她還被評為廣州市支持少先隊工作好校長。據(jù)透露,劉燕文案涉案數(shù)千萬元,大部分與挪用高額擇校費有關。劉燕文的問題最先是由審計署廣州特派辦發(fā)現(xiàn)的,而后被有關部門“雙規(guī)”。劉燕文被“雙規(guī)”的消息已在教育系統(tǒng)內部通報。一名東風東路小學的學生家長告訴記者,自己去年就知道劉燕文落馬的消息,印象中的劉燕文衣著低調,她出事讓人感到驚訝。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有教育系統(tǒng)內部人士說,劉燕文因挪用擇校費等腐敗問題,已被舉報多年。除了挪用擇校費問題,房地產(chǎn)商為了將樓盤劃入學區(qū),提高樓盤價格,劉燕文成了重要的“公關”對象,其案遂涉及多套“贈送”房產(chǎn)。
關于劉燕文案的詳細信息,越秀區(qū)檢察院表示,因該案剛剛送到檢察院,相關辦案人員剛開始著手辦理,不便作更具體的透露。據(jù)悉,劉燕文案涉嫌的罪名有可能不止挪用公款罪一項。
廣州的名校被審計出有貪污擇校費的問題,已經(jīng)不是第一次。2004年,廣州市八旗二馬路小學校長張斌因貪污擇校費7萬余元而被判兩年有期徒刑。昨日,曾在任內大力呼吁取消擇校費的廣州市人大代表朱永平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劉燕文案又給了社會一個很大的警醒。一天不取消擇校費,就還會有學位資源的權錢交易。 (記者練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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