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上海交通大學教授熊丙奇對記者說,目前地方政府對高考舞弊的查處缺乏力度,關鍵在于高考成績成了官員政績的一部分。
他說,由于高校招生大多按省級行政區分配名額,而省內不再細分,于是,各地級市、各縣之間,就存在升學率的比拼。在這種情況下,當地政府和老百姓會有一種“意識”:高考是當地與其他地區的競爭,而不是本地考生之間的競爭。由此不難理解,當地政府可能默認甚至縱容作弊。
熊丙奇認為,從長遠看,治理高考作弊需要對教育制度、教育內容等進行大的改革,對法制環境進行綜合治理。而眼下應采取一些現實可行的措施,比如調整招生按省統一分配名額的方式,可以進一步細分到地級市,甚至縣。
他解釋說,此舉好處有三:一是解決同一省份內部各地教育資源嚴重不均衡的問題;二是徹底淡化各地級市的升學率競爭,改變各地把優質資源集中到一所學校與其他地區競爭招生名額的模式;三是讓本地區民眾意識到,孩子的升學就是這一地區之內的競爭,這樣家長也自然會從參與作弊轉而檢舉、監督別人的作弊行為。
熊丙奇告訴記者,目前各地的中考已經嘗試招生指標細分,高考也不妨進行這方面的探索。
此外,熊丙奇提出,各地高考招生考試委員會中應成立家長委員會,由當地各校家長選舉組成,代表家長監督考試組織,并及時向媒體公布監督的情況。這可以及時發現考試組織中的安全漏洞,督促政府部門履行職責。家長委員會、社區教育委員會在國外學校、學區中普遍存在,而在我國還停留在象征性的組織層面,沒有決策與監督的權力。
他還認為,只有建立現代大學制度,方可對高考作弊釜底抽薪。當下“只看分數不看人”的高考錄取制度,以及進了大學之后極低的淘汰率,是考生和家長作弊的原始誘因。如果高校綜合評價一名考生的統一測試成績、中學學業成績、中學綜合表現,再輔以學校的面試考查,進行錄取,考場的高分就無法起到決定性作用,作弊的“收益”將大大減少;如果大學實行“嚴進嚴出”或“寬進嚴出”,嚴格堅持質量標準,對不合格的學生實行淘汰,“即便因作弊而進了學校大門,卻無法順利畢業,這樣的作弊有多少價值”?
本報記者 王俊秀 張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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