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表面上看,上海大學法學院這7個研究生,是該校2008年光華獎學金理所應當的獲得者。
他們大多是學生干部或者學生會的積極分子,其中的一些人,還有校內演講、歌詠和長跑比賽之類的獲獎頭銜;他們的學習成績,在一百多名法學院的研究生里名列前茅;而且,最有說服力的是,在去年一年中,他們在國內的幾種核心學術期刊上,發表了多則20余篇、少則10多篇的論文。
按照2∶3∶5(思想政治∶學習成績∶科研論文)的總分比例,他們遞交的獎學金申請表,從眾多表格中脫穎而出,然后經過導師、學院、學校的層層審核。在確定了候選人名單后,還經過了5天的公示,接受了同學和老師的監督。
的確,如果沒有5月中旬寄到《中國青年報》編輯部的一封匿名舉報信,這個名單看起來是那樣地合乎程序,完全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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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封舉報信并沒有署具體舉報人的名字,只寫著“上海大學法學院研究生”的字樣。信中稱,這7名獲得光華獎學金的研究生所發表的論文,“絕大多數都是花錢買版面發表的”,“有騙取獎學金之嫌”。
據悉,這7名研究生發表論文的核心期刊,有《消費導刊》、《科教文匯》、《商場現代化》、《北方經濟》等。在互聯網上進行相應查詢,能發現這幾本雜志的約稿網頁,上面標明了投稿的郵箱和電話。
這7名研究生用來評獎學金的論文,有超過半數發表在《消費導刊》上。于是,記者以一名亟須發表論文以獲取評優資格的大四學生的身份,打通了該雜志一名楊姓編輯的電話,詢問該雜志對稿件的要求。
在電話中,楊編輯并沒有過多詢問文章的內容,他表示,“即便學術性不夠強”,“也應該沒什么問題”。
通話的重點,隨即轉入版面費事宜。楊編輯稱,《消費導刊》作為中文核心期刊,定價是一個版面600元,每版2800個字符(即包含標點、空格,不包括圖表)。
在還沒有看到論文的情況下,楊編輯就作出承諾,答應文章在6~7月間即可上版,并且,只要版面費“到位”,雜志社可以立即出具一張“用稿通知”,這樣,即便發稿時間趕不上作者的評優截止日,也可以使用這一紙通知,證明自己的發稿量。
記者向楊編輯提供的電子郵箱發去一篇論文,那是記者的一位朋友本科時所寫,她自稱為“寫得特別爛,沒有任何參考價值”。第二天,記者便得到編輯部的回復,稱該稿件字符數為8395(包含空格),經編審后的版面共計2.5版,版面費用為1500元。
現在,只要匯去1500元,就能順利完成這個“花錢發表論文”的交易。而且,楊編輯也一再表示,版面費與文章的學術性并沒有聯系,收費標準是早就固定了的,所有文章“一視同仁,沒有商量的余地”。
根據調查,除了《消費導刊》外,其他幾種學術期刊也采用了相同的發稿方式。其中最為典型的是《商場現代化》,該雜志4年內斂財近千萬元,被央視和《中國青年報》曝光后,已被取消了核心期刊的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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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論文是花錢買來的版面,可這再正常不過了,大家不都是這么做嗎?”一個研究生這樣對記者說。
這是舉報信上列出的7個研究生里,唯一一個承認花錢買版面并愿意接受采訪的學生。作為條件,他希望記者能夠在報道中隱去他的名字,這樣不會影響他的“就業問題”。
這名研究生說,其實,從進入學校的那一天起,他的目標就是能夠找到一份“相對好一些”的工作。所以,他一邊積極地參加學校里的各項活動,同時也在社會上尋找大量的實習機會。
“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我們中的大多數同學,都很少在學術研究上花時間。”他說,“畢竟,現在只要肯花錢,發篇論文不成問題。”
目前國內大多數高校,都要求自己的學生必須在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作為順利畢業的條件之一。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學生們根據各家核心期刊留下的約稿電話,聯系上相應的編輯,再支付一定費用后,基本上都能夠順利地發表論文。
大多數學生“并不貪心”,他們花個千把塊錢,買上一塊豆腐塊大小的版面,發表一篇,“能畢業就好了”。可像這7名研究生那樣,一下子發表十幾二十篇的,還著實并不多見。
在上海大學的研究生獎學金里,“光華獎學金”是等級最低的一類,獎金額只有1500元,而發表相應數量的論文,花費的金錢遠遠超過這個數目。那么,這7個學生,為什么要干這樣“吃力不討好”的事情呢?
“在我們的總分里,科研論文的比例占了一半,也就是說,論文發表得越多,獲得獎學金的可能性越大。前三等獎學金的名額都非常少,只有這一等容易些。再說,簡歷里只要寫上獲得過獎學金,外人怎么知道你具體是哪一等?”接受采訪的研究生這么解釋自己的動機。
而在獲得獎學金的背后,隱藏著的依然是對畢業后就業的焦慮。然而,“拿到獎學金,出去找工作,相對競爭力會高一些吧。”
所以,為了得到獎學金,這名研究生在各種核心期刊上發表了十多篇論文,一共花了七八千元。這些費用,一部分來自他在校外實習兼職賺的錢,不夠的部分,只能向父母伸手。
“誰愿意把父母辛辛苦苦賺來的錢花在這些垃圾雜志上啊,可這不是沒辦法嗎?就當是為找到好工作進行的投資吧。”他頗為無奈地說。
不過,除了這個研究生外,舉報信里提到的其余幾個學生都拒絕了記者的采訪。其中一個女生,在《消費導刊》上發表了8篇論文,但她完全否認自己的論文是花錢買版面發表的。
“我沒有花一分錢,對方是看我的論文學術性強,才發表的。”她說,“論文這種東西主觀性太強了,有人覺得是垃圾,可有人會覺得是藝術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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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每個人心里都有桿秤,大家心里都清楚,這些學生發表的論文,究竟是垃圾還是藝術品。”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上海大學法學院教師說。
在今年光華獎學金候選人公示時,這位老師也看過相關學生的名單,以及這些學生發表論文的核心期刊。她回憶道,看完之后,覺得“心里很不舒服”。
“誰還不知道這些雜志是什么東西?而且,一個研究生如果真的專心搞學術,怎么可能在一年時間里寫出十幾篇高質量的論文?這本身就是個笑話嘛。”她說。
不過,這個“笑話”卻一度被堂而皇之地張貼在法學院的樓道里,接受“監督和檢驗”。
當然,有些學生的論文,能夠發表在類似《中國法學》之類的權威核心期刊上,那還是能贏得足夠的尊重,畢竟,“在搞法學的人心里,能在這樣的雜志上發論文,才能代表他真正的學術水平,真牛。”
但這個難度實在太大了,就連許多法學院的老師,都很難在這一類的期刊上發表論文,學生更是鳳毛麟角。
可是,光華獎學金的評選規則并不在意這些。無論在《消費導刊》上花錢發表的論文,還是在《中國法學》上發表的論文,在這套評價系統中,都是同樣的分值。那么,數量多者,自然獲勝。
“所以,有時候我們也想不明白,無論是導師還是國內一流的法學期刊,難道還不能證明一個學生的學術水平嗎?非要讓那些收錢發論文的垃圾雜志來替我們判斷?”這位老師說。
不過,在這樣一套評價體系里,老師也自顧不暇。每年,上海大學都會對“在核心期刊發表論文的數量”進行排名,并以此作為評價教師的一個重要指標。評優秀、評職稱、申請課題,都會和這項排名掛上鉤。
這位老師說,為了發表論文,她的許多同事們也都在花錢買版面,“大家都一樣,我們又怎么好意思說學生呢?”
所以,在她看來,之所以出現這樣的“怪現狀”,還是整個學校的導向出了問題——“這種以發表論文數量作為評價標準的體系,對學生和教師的日常行為,起到了‘功利化’的引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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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早在3年前,上海大學就因為“論文事件”,被媒體關注。
2006年7月,該校頒布了《上海大學關于研究生學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標體系的規定(試行)》的《補充說明》。《補充說明》重申,與研究生畢業相掛鉤的“在國內外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是指在這些期刊的正常卷期上發表的學術文章,“不包括各種形式的增刊、專刊、特刊”。
幾乎在同一時期,國內7所重點高校——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外交學院、中國農業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北京語言文化大學、華中科技大學等均取消了“研究生畢業必須發表論文”的規定。也就是說,在這7所高校中,發表論文與否不再作為授予學位與否的硬指標。
一正一反的鮮明對比,使主管上海大學研究生工作的常務副校長葉志明一度成為公眾人物。鳳凰衛視的《一虎一席談》欄目還特意邀請葉志明與中國人民大學的教授顧海兵,在節目中討論起“發表論文與否到底該不該被當做研究生合格與否的標準”這一話題。
討論中,葉志明態度鮮明地表示,要求研究生在讀期間發表論文,這是最起碼的標準。因為,“作為一名研究生,連自己所做的研究結果是否能夠發表,甚至于發表在哪里都講不清楚,很難讓人相信這會是一名合格的研究生。”
面對顧海兵“這樣的規定會導致學術腐敗滋生”的質疑,葉志明回答道:“上大的做法,只是順應了上海大學的發展潮流。學校的戰略目標是建成一流的研究型大學,也就是要培養出一流的、對國家和社會主義建設有用的高素質人才,因此,必須有高水準的人才培養目標和嚴格的質量標準,必須有嚴格的培養管理過程,而發表論文,正是這個環節上最為重要的一環。”
盡管葉志明的出發點看起來很不錯,但這個評價體系,在現實世界中為何造成了這樣的結果?
就此事,記者向上海大學宣傳部提出了采訪葉志明的要求,但被拒絕。宣傳部的一名干部在回函中稱:“葉校長最近公務繁多……他已在多家媒體上公開、明確地表達了他自己的觀點和態度,故暫不安排您對葉校長的采訪。”
對記者提出的“花錢買版面發論文評獎學金”問題,該干部稱:“我們對您懷著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就版面費問題進行輿論監督,并無異議。但版面費問題,我想您比我更清楚,這既不是學校的問題,也不是學生的問題。”
那么,這究竟是誰的問題? 本報記者 林天宏 實習生 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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