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慶10年前的博士學位論文《國有企業(yè)集團研究與鐵路企業(yè)集團實證分析》被認定是抄襲。“當年博士論文答辯,程序都是很正規(guī)的,要專門從校外請專家、老師過來,評審組集體投票。”10年前作為黃慶博士學位論文答辯評審主席的經濟管理學院一知名教授,已經退休兩年多了。他告訴記者,黃慶不是他的學生,黃慶當年的博士論文到底是怎么完成的,他并不是很清楚。
這位教授說,管理工程學的博士點,是他和黃慶的博士生導師武振業(yè)參與申報并最終拿下的,他們倆也是頭兩個這個博士點的博士生導師,他對這個博士點很有感情。現在出了這個事,心情確實有些沉重。
他說,在做論文時,如果要引用別人發(fā)表過的觀點來印證自己的觀點,只要在別人的觀點前注釋,即使觀點類似也應認定為是合理引用。“但別人的觀點肯定還是不能全盤照搬,你要有自己的東西嘛。”該教授說,以前不少人對于版權問題以及學術道德問題不夠重視,導致學術不端行為時有發(fā)生。其實還是要從機制上思考如何根治。成都商報 記者 趙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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