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一惡魔,在強奸女中學生后,喪心病狂地將其拋于鐵軌之上,致使女生遭火車碾軋致死。在潛逃6年后,昨日,被告人楊利被淮北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死刑,與其同堂受審的其父親楊仲和因犯窩藏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父子同庭受審同獲刑
昨日庭審時,與楊利一同受審的還有其父親楊仲和。楊仲和表示,公安局的人以前來家中找過楊利,讓楊利到公安局去,不要再跑了。其也被帶到公安局調查楊利的事。2009年1月4日晚,其子楊利翻墻來到其家中,一直吃住在其家。次日,其女兒楊某某知道楊利回來,就買菜招待楊利,其夫婦、楊某某及楊利一起吃的午飯。1月6日14時許,公安局來到其家中把楊利抓走。
法院認為,楊利采用暴力、脅迫手段強行和被害人孫某、王某發生性關系,且致王某死亡,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楊利的犯罪手段殘忍,社會影響惡劣,且造成王某死亡的嚴重后果,應予嚴懲。楊仲和明知楊利系犯罪之人,卻為其提供食宿,其行為已構成窩藏罪,且情節嚴重。對公訴機關關于楊利將王某放在軌道上讓火車碾軋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的指控,經查,楊利在實施強奸過程中采用暴力手段致王某死亡,為掩蓋罪行,將王某尸體放于軌道上,造成王某被火車軋死的假象,不符合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此指控不成立。遂一審以強奸罪判處楊利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楊仲和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同時楊利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某某、劉某某經濟損失238460元。
昨日宣判后,楊利表示服判不上訴,其父楊仲和要求上訴。
鐵軌旁驚現人體組織
2003年11月4日晚,淮北市公安局杜集分局接群眾報案稱,符夾線杜集區韓樓段鐵路線上發現一具女尸。杜集分局立即組織民警趕赴現場。
經過現場勘察后,發現案發中心現場位于符(符離集)夾(夾河)線鐵路44km+500m處。鐵路為南北走向,東側約10米為岱河礦至李洼集的鄉村公路,西側緊靠韓樓村,南側約70米為韓樓村連接岱河礦至李洼集鄉村公路的東西路。由鐵路500米處向北約15米依次在路基及軌枕上留有散落的人體組織,并留有女式白色體操鞋一只(右腳)、腰帶等物。在中心現場南側70米的東西路上,由鐵路道口向西約40米處路北側有一廁所,門朝東開,內側地面發現一塑料袋書包,內有高中課本,上有王某字樣,另有一只女式白色體操鞋(左腳)與鐵路上發現提取的鞋為一雙,另從廁所地面發現并提取一大一小兩粒紐扣。在廁所南側東西路南側有一打麥場,該場西北側停有一輛紅色女式自行車(經死者王某家人辨認,該自行車為王某所騎)等情況。
經偵查認定,受害人王某,17歲,杜集區高岳鎮人,淮北市某中學學生,系遭歹徒強奸拋于鐵軌后被碾軋致死。省公安廳將此案列為省廳掛牌案件,淮北市警方迅速組織強有力的專案組開展破案攻堅。
兩枚紐扣鎖定兇手
在公安機關進行現場勘察時,在案發地廁所地面發現并提取一大一小兩粒紐扣。也正是這兩枚紐扣使得公安機關迅速鎖定兇手。
專案組經大量深入細致排查,于2003年11月20日鎖定杜集區高岳鎮某村村民楊利為犯罪嫌疑人,并于2003年11月21日從楊利家中搜查并扣押灰色西裝上衣一件,上衣前襟掉一大扣、左袖掉三小扣,前襟上大紐扣脫落處,線內裹一紐扣殘塊。經楊利妻子證明,公安機關從其家中搜出的灰色西裝上衣,楊利經常穿。至此,公安機關正式確認楊利即為本案兇手。在歸案后,楊利也如實供述了這兩枚紐扣失落的經過。楊利回家后發現所穿的西服上衣少了一粒扣子,當時認為可能在廁所里強奸女孩拉扯過程中掉了,隨后他把衣服放在家中。
惡魔把女學生放在鐵軌上
法院查明,2003年11月4日22時許,楊利下班后騎摩托車經過淮北市杜集區高岳鎮韓樓村鐵道口,在道口西側看到放晚自習回家的女學生王某,遂采用暴力手段將王某挾持至附近一廁所內,強行和王某發生了性關系。期間,楊利用手持續掐住王某的脖子,致其窒息死亡。王某在反抗過程中將楊利上衣的兩枚紐扣扯掉。楊利為掩蓋罪行,造成發生火車事故的假象,將王某尸體放在符夾鐵路44km+500m處,致使王某尸體因被火車碾軋而致頭骨崩裂等多處殘損。
對此,楊利的供述為,他把那個女孩拽到路北邊鐵道口下沿的一個廁所內。女孩靠在廁所內東墻上,其一只手掐女孩的脖子,另一只手將女孩的褲子扒至膝蓋上面。那個女孩反抗,撕、拽其衣服,并想呼救,其就用勁往上推她的脖子,她就不反抗了,這只手始終沒離開她的脖子。其和女孩發生了性關系。發生關系后,楊利發現女孩不動了,因害怕別人知道是他干的,就把女孩放在鐵路上,造成是被火車軋死的假象。楊利看到火車從南邊過來,就騎摩托車回家了。
作為火車司機的證人吳某某、張某某(案發時的火車司機)在接受偵查機關調查時表示,2003年11月4日23時許,其二人駕駛火車由南向北經過岱河站北一彎道時,看到前方有一個人頭東腳西躺在火車道上,遂鳴笛并采取緊急剎車,但因火車速度快,還是撞上了。
警方追捕橫跨7省20余市
據了解,案發幾年來,專案組先后趕赴江蘇、福建、上海、廣東、浙江、河南等七省20余市開展抓捕工作,但由于楊利隱藏較深,一直抓獲未果。 2009年1月6日,經縝密偵查,公安機關得知楊利已潛回家中。1月6日中午1時許,淮北公安局迅速部署400名警力對楊利所在村莊及周邊地區進行合圍,展開搜捕行動,當日2時59分,楊利在其母親家中被抓獲。
據楊利供述,在案發后幾天,他就從家中跑了。此后一直在外潛逃,曾化名張峰在天津打工。2009年1月4日晚上,楊利回到其父母家,吃住都在父母家,當時其妹妹楊某某也在。楊利回來的事,只有其父母及妹妹知道。
殺人前已殘害過另一女生
楊利落網后,面對偵查人員的訊問,在交待其強奸殺害王某的同時,又交待出另一起強奸案。該案中的受害人同樣是中學女生。
據楊利交待,2003年10月6日下午1時30分許,其騎一輛紅色嘉陵摩托車經過高岳鎮張程莊北公路,在路上看到一個女學生從東向西走。楊利超過她后將摩托車停在路上,讓女孩幫忙抬東西,那個女孩就跟著過來了。走了幾步女孩要走,楊利就拽住她的胳膊,說“你要走,我就掐死你”。然后,楊利把她拽到溫室屋里,并按倒在地。女孩不停反抗,楊利就拾起一根繩子系在她脖子上勒她,將她強奸。安徽市場報 王俊永 陳雷雨 記者 雷強 張長偉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