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記者 殷婷婷
9月15上午,因水費問題,小區業主一怒之下封了小區大門,導致上百個孩子無法進入小區內幼兒園上學。
這源于一場誤會,3年來,小區業主一直誤認為幼兒園是小區物業,而知道真相的園方卻諱莫如深。
業主:物業公司不收水費,小區斷水近一天
9月15日上午7時許,鄭州市伊河路與桐柏路交叉口附近的長宏花園小區門口多了個牌子:因有特殊原因,不是本小區業主不讓入內(幼兒園)。落款為長宏業主。同時,小區業主也當起“門神”,守著小區大門,不讓學生進入小區內長宏幼兒園上課。
“物業停了我們業主的水,我們要封了他們的幼兒園。”見到記者,不少業主表示。作為業主代表,胡先生道出了事情原委。他介紹,長宏花園小區的物業負責人胡光瑞,也是小區內長宏幼兒園的園長。自2003年,長宏幼兒園接手物業管理后,管理質量日漸下降。特別是今年,小區的3個保安全部不見蹤影,居民家接連被盜。
業主和小區管理方矛盾的激化則是因為水費問題。由于小區不是一戶一表,兼管物業的幼兒園近幾個月一直未收取水費,有業主主動上交水費,但幼兒園負責人不收,導致小區9月14日被自來水公司停水。
幼兒園園長:不是我不收,再收我就違法了
長宏幼兒園園長胡光瑞見到記者后,嘆了口氣:“不是我不收水費,再收我就違法了。”
胡光瑞表示,2002年,他們開始在小區內租房子開辦幼兒園。2003年,負責小區物業管理的長宏物業公司委托幼兒園兼管小區物業,并簽訂了一份代管協議,有效期至2006年10月。
合同到期后,胡光瑞聯系不上長宏物業公司,也未將此事告知小區業主,而是繼續代管小區物業,定期代收水電費。
但今年,他被稅務部門告知,幼兒園沒有資質代收居民水電費,如果再收取,就是違法,會被處罰。此后,他們沒再代收費,導致小區被停水。
“如果早給居民說清狀況,就不會出現今天的情況了。”胡光瑞說,至于沒告知居民實情的原因是,他曾希望能繼續管理小區,所以沒說。
昨日,得知真相的業主立刻成立業主委員會,并收齊水費交給自來水公司。小區居民家來水,幼兒園也開始正常上課。
律師:幼兒園不具備物業管理資質,協議無效
河南仟問律師事務所徐大富律師說,根據物業管理法規規定,實施物業管理的企業要辦理相應的營業執照,并進行工商登記,而幼兒園并不具有物業管理資質,不可以從事物業管理工作。即使業主與其簽訂了物業服務協議,也因幼兒園不具備資質,導致合同無效。
此外,長宏幼兒園管理小區的物業,如果幼兒園負責人收取了業主的物業費,業主有權要求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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