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高考一考定終身,許多學生上學前對所學專業基本缺乏了解,常常就是靠分數錄取到某個專業,學生很可能不喜歡這個專業,或者在這個方面將來就業沒有優勢,在當前畢業生靈活就業的形勢下,迫切需要給予學生二次選擇專業的權利。現在學生二次選擇專業需要教育廳批準,教育部備案,而且可選擇的比例只占學生總數的3%—5%,對絕大多數學生而言,是沒有二次選擇機會的。這就不利于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也不利于將來的就業。二次選擇專業的權力要大大下放。依法下放辦學自主權,落實高校獨立自主辦學的法人地位,要堅持教育的公益性原則,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辦學主體多元、辦學形式多樣、充滿生機和活力的辦學體制。
(本報記者 耿建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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