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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關于嚴禁向學生收取安全管理費等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嚴禁學校、幼兒園以加強安全保衛工作為由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昨天,家住大楊鎮的王女士致電表示,6月2日下午,她去廬陽區“小星星”幼兒園接孩子時,老師卻交給她兩張門卡,并收取30元的卡費。
“幼兒園加強安全管理我們很高興,但因此就要收費我們覺得不合理,希望他們能退回費用。”據王女士介紹,“小星星”幼兒園是一家私人幼兒園。當天下午,她去接孩子時,看到該幼兒園門頭安裝了攝像頭,周圍還有民警巡邏,覺得學校和相關管理部門工作做得很到位,讓人放心。可是,當她見到孩子時,一旁的老師卻交給她兩張卡,表示為了加強安全管理,幼兒園新添了門卡,孩子和家長一人一張,共收取30元的辦理費用。王女士說:“老師告訴我每天早上孩子必須打卡,家長晚上接孩子的時候必須打卡,否則孩子接不走。我當時就覺得不合理,但還是交了,今天早上看電視得知國家明令禁止收費,希望他們能退回費用。”
那么該幼兒園為何要收取費用呢?對于已經收取的費用他們將如何處理呢?昨天下午,記者就這些問題采訪了“小星星”幼兒園。該園蘇老師表示,他們確實收取了費用,而且“小星星”幼兒園另外幾家分園也收取了費用。“現在所有學校和幼兒園都在加強校園安全管理,我們增加門卡設備,就是為了孩子安全考慮,但別人給我們裝設備要收費,那我們也只能向家長收費了。”蘇老師表示,他們還不知道相關禁止收費的通知,因此不會退款。
合肥市物價局一位唐姓工作人員表示,幼兒園是不準許收取門卡費的。據其介紹,《關于嚴禁向學生收取安全管理費等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規定,各類學校、幼兒園不得以安全設施升級、配備安保人員為由,向學生、在園兒童收取任何費用;凡不符合國家規定的一律廢止,違規收取的費用要全額退還學生家長;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學校、幼兒園收費的監督檢查,暢通價格舉報電話,認真查處群眾舉報和檢查發現的亂收費行為。(華新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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