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6日電 在今天下午的教育部新聞發布會上,針對“浙江高考航模加分”相關報道,新聞發言人續梅表示,沒有經過公示的考生,以及加分的項目、加分的分值,是不能計入投檔的成績里去的。
有記者問:5月15日媒體有一篇關于高考加分的報道社會引起了強烈的關注。5月15日,浙江省省政府也進行了一個說明,但是社會認為他們回避了主題,他們提出今年第一次高考結束以后,還會進行第二次測試,我們想請問一下,國內取消高考加分的項目有哪些省市?浙江省進行第二次測試有沒有什么政策依據與教育部的有關規定?
續梅說,高考的加分或者降低分數,大體上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國家照顧少數民族地區,還有烈士的子女等等這些特殊人群,體現對他們的關心,會有一些加分的情況。還有一種,我們為了不拘一格地選拔人才,為了體現對創新人才的傾斜,或者對于某些方面有特長的學生的照顧。對于加分的情況,教育部會同有關方面,已經做了一些工作,比如說要求各省清理并且規范高考加分的項目、分值以及使用范圍,另外對于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我們也要求各省招生部門負責向全社會公布,這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工作。沒有經過公示的考生,以及加分的項目,加分的分值,是不能計入投檔的成績里去的。
續梅表示,當前教育部一個很明確的態度,在清理高考加分的基本要求,就是按照當前高考招生的“陽光政策”的要求,落實公開、公示的工作。今后教育部一方面還是要落實公開公示的工作,另一方面,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遵循人才成長的規律,進一步規范加分項目的設置,到底哪些項目可以加分,應該值多少分,都進行進一步研究,同時明確嚴守標準,寧缺毋濫。(據教育部網站文字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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