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鼓勵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和軍隊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這段時間,各級兵役機關、教育部門和高校正開展預征工作,到6月底結束。廣東省征兵辦主任、省軍區副參謀長黃德高昨日接受采訪時強調,國家有關應屆畢業生入伍預征政策,充分尊重和保護畢業生自主擇業的權利。
年度征兵工作開始后,已確定的預征對象可憑《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在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報名參軍,符合條件將被優先征集,并享受補償學費、考學升學優惠和優先選拔使用等優惠政策。在國家出臺各項優惠政策基礎上,廣東明確,高職(高專)學歷士兵退役后申請入讀普通本科的,參加專科升本科考試,可享受在總分基礎上加10分優待。
國家制定的應屆畢業生入伍預征政策,充分尊重和保護畢業生自主擇業的權利。被確定為預征對象的畢業生,仍可自由選擇就業。黃德高強調:“參加預征只會給當前就業有困難的畢業生增加一條出路,而不會帶來任何束縛。”
對戶籍已遷回原籍,但未能入伍的高校畢業生預征對象,如落實了新的就業單位,可根據有關規定,向原就讀學校申請辦理就業改派手續。
高校預征工作統一由學校指定的部門負責,設有武裝部的學校由武裝部負責,沒有武裝部的學校由學生管理部門負責,畢業生可根據就讀學校實際情況確定報名單位。
根據國家統一安排,高校預征工作到6月底結束,有意愿的畢業生請抓緊時間到所在學校報名參加預征。因頂崗學習、外出找工作等原因目前不在學校的畢業生,可通過電話先向學校武裝部或學生管理部門報名,待返校后再辦理相關手續。預征結束后,有意愿參軍的應屆畢業生仍可向學校所在地縣(市、區)人武部提出申請,符合條件的仍可被確定為預征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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