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清理“小金庫”1.3億元,省紀委通報典型案件
本報訊 羊城晚報記者許琛、通訊員粵紀宣報道:昨天,省紀委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廣東今年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并通報一批違規私設“小金庫”的典型案件。據悉,全省共發現“小金庫”300個,涉及金額近1.3億元,已追究有關人員黨紀政紀處分15人,行政處罰18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11人。
在新聞發布會上,省紀委常委、省委巡視辦主任姜斌介紹說,在今年的專項治理中,全省共發現“小金庫”300個,涉及金額近1.3億元。治理范圍包括了省、市、縣、鎮四級所有的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總數達36066戶。經重點檢查發現存在“小金庫”問題的單位60個,涉及“小金庫”71個,金額2914.88萬元;其中,經核查舉報線索發現“小金庫”16個,涉及金額549.24萬元。
目前,全省檢查發現的“小金庫”中,已有225個進行了整改或受到處理,占清理出“小金庫”總數的83.6%,已追究有關人員黨紀政紀處分15人,行政處罰18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11人。其余“小金庫”問題及涉案人員正在進一步整改和處理中。
記者從省紀委通報案件中發現,教育系統竟成了“小金庫”的重災區。2008年2月至2009年3月,羅定市圍底中學采取截留學生膳食收入、隱瞞房屋出租收入等辦法,違規私設“小金庫”,金額21.6萬元,用于發放教師福利及請客送禮等開支。
“從發現‘小金庫’的單位來看,主要是在執收、執罰權相對集中的行政執法單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下屬的企事業單位,以及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單位。在這次專項治理中,教育系統發現‘小金庫’的占相當大的比率。”姜斌分析說。
姜斌介紹說,這些“小金庫”有的是賬外設賬,有的公款私存,有的設在下屬單位,形式多樣,隱蔽性極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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