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暫住”到“居住”,廣東戶籍政策出現松綁和變通
《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即將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屆時將統一發放全省通用的居住證,使用了十年的暫住證從此將退出歷史舞臺。不可否認,如果實施到位,廣東的居住證改革應該是戶籍管理創新邁出的重要一步。
從“暫住”到“居住”,一字之差,要改變什么?又能改變什么?眾多蝸居在這座城市的外來流動人員迫切關注的“五年入學、七年入戶”政策,離現實又有多遠?
暫住證姓“市”,居住證姓“省”
記者兩年前在深圳采訪居住證試點時,在福田某蔬菜批發市場賣菜的廖師傅曾對記者訴苦:“6年前我來深圳時花了300元辦暫住證,現在又要辦居住證。可是我辦不了長期證,只能辦臨時證。”五十多歲的廖師傅在深圳漂泊了6年,沒有相對固定的工作,擺小攤賣菜每月的收入1000多元。緩慢增加的收入遠遠無法追漲一路飆升的高房價,買不起房子,廖師傅就辦不了長期的居住證。
如今,居住證即將在全省全面推開,過去對居住證“換湯不換藥”的質疑如今同樣存在。“如果新制度還是沒有惠及最底層的民眾,他們的養老、醫保等待遇依然無法解決,那實施的必要性究竟何在?”有受訪者如此直言。
作為全國流動人口大省,廣東省現有暫住人口2610.9萬(又有數據顯示為2745.2萬),實有暫住人口估計超過3000萬。據相關部門預測,廣東流動人口還將在較長時期內維持現有規模,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任務十分繁重。與身份證相比,居住證是流動人口在廣東行政區域內通用的居住證明,能反映出流動人口離開戶籍所在地后在廣東的居住情況。
據了解,廣東即將下發的居住證分兩種:一種是長期居住證,一種是臨時居住證。既然都是臨時性的,那么暫住證與臨時居住證又有什么區別呢?“過去,流動人員每到一個地方就要辦一張暫住證;現在的居住證是全省通用,你搬了地方,換了工作,只要還在廣東,居住證就不用換,只需到當地派出所及時更改相關信息就行。”省推居辦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通俗理解,也就是“暫住證姓‘市’、居住證姓‘省’”。
更重要的是,居住證依法采集了持有人的基本信息和就業、社保等個人信息。“過去的暫住證,信息含量較低,信息更新滯后,發到持有人手中,可能很長時間都不會去更改信息,是靜態管理;現在的居住證信息含量大大提高,實時跟蹤,是一個動態管理。”
“五年入學七年入戶”怎操作
記者采訪中發現,公眾對《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關注,不約而同地集中在對“五年入學、七年入戶”的熱切期待。我國的戶籍制度中,包括教育、醫療、社保、就業等各方面資源的獲得,都與一張小小的身份證息息相關。城鄉割裂的二元體制,讓身份證在現實生活中承載了過多的東西。居住證改革,核心就是要改革附著于身份標簽上的社會福利和資源。
根據條例,居住證持證人在同一居住地連續居住并依法繳納社保滿五年、有穩定職業、符合計生政策的,其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應當與常住戶口學生同等對待;居住證持證人在同一居住地連續居住并依法繳納社保滿七年、有固定住所、穩定職業、符合計生政策、依法納稅并無犯罪記錄的,可申請常住戶口。
人們從這個條例條文中解讀出的,是戶籍政策的松綁和靈活變通。實際上,在條例即將實施之前的各場宣傳活動中,無論是廣東省政府、省人大、還是省公安戶政部門,面對媒體、公眾就“五年入學、七年入戶”更進一步的詢問,并沒有透露更詳細的實施細則或方案,在12月26日舉行的戶外主題宣傳日活動現場,記者被告之“各地級市政府將根據本地的社會經濟發展情況自主決定”。
最常見的問題,例如,允許“五年入學”是否還要交贊助費?省公安廳副廳長鄭東表示“入學繳費問題由教育部門根據不同的情況制定”,而他也提出其對“同等對待”的個人理解:“如果本地小孩入學要交2000元,那么流動人口子女也交2000元,如果常住人口的小孩免費,流動人口的小孩也應免費。”
戶政松綁會否引發入城潮
《條例》實行后,會不會造成大量人口擠入廣州、深圳等大城市,以求住滿7年換得常住戶口?也有分析人士認為,這種擔憂不會成為現實:首先,要換得常住戶口除了要連續居住7年外,還要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7年、有固定住所、穩定職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依法納稅并無犯罪記錄等;此外,并不是提出申請就能夠得到常住戶口,因為《條例》規定,常住戶口實行年度總量控制、按照條件受理、人才優先、依次輪候辦理。
再從深圳經驗來看,由于設定采用了“條件管理”模式,外來人口大量涌入的情況并沒有出現。在深圳市政協委員楊一平看來,從居住證轉為戶籍,這只是城市居住人員的“身份信息變更”,不符合條件的人難以盲目涌入,否則便會因無法承受的生活成本而被淘汰。
廣東省人大法工委人士坦言,在《條例》起草調研中,一些大城市也覺得“五年入學、七年入戶”不客觀,接受不了,所以最終通過的法規并沒有一刀切,而交給各地級市自己定。
-樣本調查·深圳
持長期居住證人員九成已就業
深圳是一座典型的移民城市,流動人口約占全國流動人口總量的10%。2007年12月,深圳在鹽田區啟動居住證制度試點工作,2008年8月1日在全市全面推開。至今,深圳全市累計受理居住證1071萬張,發證量達1006萬張。長期居住證有84萬張,其中就業類為75萬張,這說明持長期居住證人員中九成已就業。
兩類證如何發放?
據了解,在深圳市居住30日以上年滿16歲和未滿60歲的非深圳戶籍人員都應申辦居住證,但必須符合相關條件。
深圳的居住證分為長期證和臨時證,有效期分別為10年和6個月。“長期證”持有者則可享受部分“市民待遇”,如辦理出入港、澳地區的商務出境手續;申請辦理車輛入戶和機動車駕駛執照;同等條件下優先辦理深圳戶籍遷入手續;辦理長期房屋租賃手續,甚至是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中的“公共租賃住房”;其子女還可按規定享受免費教育,免交學雜費和課本費,這樣小學生每學年少繳728元,中學生每學年少繳1042元,和深圳戶籍學生基本上是同等待遇。
如何讓證“活”起來?
如何讓居住證不是僅停留在一張IC卡,而能機動、靈活地反映持有人的居住狀態?記者發現,深圳為居住證設計了一套非常有意思的“休眠激活”程序:符合已就業或擁有房產等條件,辦長期證,不符合條件的辦臨時證;就業狀態終止的,長期證自動轉換為臨時證;再就業的,臨時證自動轉換為長期證;臨時證有效期為6個月,到期需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請延期;逾期未辦理延期的,視為已離開深圳,其居住證自動停止所有使用功能;再進入深圳的,視其是否就業自動轉換為“長期證”或“臨時證”。值得一提的是,為了確保政策的公平性,連續2個月沒有購買工傷保險的,視為就業狀態終止。
據悉,深圳居住證的“休眠激活”功能已于12月10日正式啟用。根據系統記錄,全市已辦長期證群眾中,約有180萬人已停止就業,這部分人員的證件于12月10日自動轉換為臨時證。
如何常態化管理?
今年9月份,羅湖率先試點居住證常態化管理,把以往各部門集中“一站式”受理辦證的模式,通過系統后臺功能的優化,調整為各部門自行辦理相關手續,后臺信息自動傳遞、充分共享,實現居住證受理流程的無縫連接。“今后,就業類居住證主要通過就業登記信息系統受理辦證,租住在出租屋的未就業人員在基層出租屋綜管部門進行居住登記時辦證,其它類居住證在公安派出所的受理點辦證。”羅湖區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科長張英劍告訴記者。
目前,羅湖區共在轄區11個派出所設立居住證辦證點,10個街道勞保所設立就業登記點,115個社區工作站(房管站)安裝地址改寫儀,設立地址改寫、延期服務點。
與此同時,服務一直在跟進。如自今年12月15日開始,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為非深居民赴港個人游簽注試點工作,首批惠及800多家企業90萬員工。深圳警方表示,接下來出入境部門會逐步擴大受惠范圍,但基本前提是持有長期居住證。
□南方日報記者洪奕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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