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學放學警方到現場守護
本報訊 (記者 簡工博)記者日前從上海市公安局獲悉,為進一步落實校園安全防范工作,上海警方將在近年來工作的基礎上落實九項新的工作措施,如上學、放學時段提前10分鐘現場守護等。昨天是“五一”長假后首個工作日,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各區縣已采取多項措施確保校園及周邊區域安全。
據悉,這九項措施主要包括:
實施雙月聯合督導機制。上海公安部門、教育部門將共同落實專人專班,建立固定的雙月校園治安防控督導檢查工作制度,采取明查與暗訪、抽樣與全覆蓋、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開展集中檢查。
完善對接巡邏工作機制。上海市公安局宣布,小學和幼兒園在上學、放學時段,必須有巡邏警力提前10分鐘在現場實時守護,并實行簽到制度。公安派出所要與轄區學校即時進行交流溝通,通報學校周邊治安狀況,準確掌握上學、放學等時間節點及變動情況,由巡邏警力落實校園“必到點”巡邏防控措施。
建立學校教師執勤制度。學校每天要設定一名男性教師擔任治安志愿者,佩戴袖章或醒目標志參與安全管理和現場執勤,并做好工作記錄。執勤教師在上學、放學時段要跨前一步,會同攜帶防衛器械的校園保安員在校園門口及周邊值守,并與現場守護的巡邏警力或社保隊員互通情況,注意發現可疑人員和情況。
增設安全防范必修教育。教育部門要指導學校每學期開展一次安全防范必修教育,由教育部門列入中小學、幼兒園教育計劃,學校負責組織,校外治安輔導員(社區民警)負責具體實施。教育培訓內容要突出簡單、實用、易懂,注重教育培訓效果。每次防范教育要有家長與學生共同參與。
加強校園保安隊伍建設。教育部門要認真梳理校園保安員現狀,確保每所學校至少有1名專業保安員值守出入口大門,并配備防衛器械。同時,嚴格執行訪客登記和治安巡查制度,在上學、放學及課間休息時段加強學校出入口值守;在非上學、放學時段鎖閉學校出入口大門,防止社會閑散人員混入學校。
強化校外治安輔導員制度。公安部門要組織校外治安輔導員認真學習,提高校園警務工作能力,深入學校開展安全檢查,及時發現整改各類治安隱患。今年6月底前,治安輔導員要指導各中小學校全面完成開展防非法侵入、防劫持人質應急演練,增強師生自防自救能力。
加強技防設施維護保養。公安部門要對校園技防設施進行普查,督促技防從業單位每月對學校技防設施進行兩次維護保養,確保始終處于良好運行狀態。對工作未落實的單位,公安機關要予以通報并進行處罰。
完善多警種聯動工作機制。上海市公安局“校園辦”將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情況,治安、交警、消防、督察等部門每季度都要組織開展一次聯合檢查。督察部門對屬地公安機關領導不重視、措施不落實的,要提出處理意見。
發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群防群治優勢。上海市公安機關表示,要結合當前世博安保社會面防控工作,充分發動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與學校、公安民警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在中小學和幼兒園上學、放學時段配合值守。
昨天是“五一”長假后的首個工作日,上海各地紛紛針對校園安全保護實施有效措施。虹口區采用門禁“131”制度:保證每天有一名保安、三名教師和一名公安人員到崗執勤,學校對開門時間不做限定,學生到校即可進校門。長寧區31所小學及重點區域5所幼兒園門口每天早晚上學、放學時間由公安民警定時定點駐守,確保學生安全。一些學校也采取了相應的安全保衛措施。閘北區不少學校不僅新裝了監控探頭,監控系統還連接校長室的報警器及公安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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