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重慶市教委了解到:針對目前廣受關注的“重慶巴蜀中學少數民族考生加分可能存在舞弊行為”一事,重慶市聯合調查組近日給出了初步調查,確認重慶市巴蜀中學今年高考考生中實際具有少數民族加分資格的考生為77人,進一步的調查結果將在高考成績公布之前公開。同時,重慶市招生辦再次在網上公示了重慶市直屬7所重點中學具有少數民族加分資格的學生名單。
據介紹,6月9日,重慶有考生家長向有關部門反映,該市巴蜀中學今年高考考生中有200余人享受少數民族加分政策,其中,大多集中在3個實驗班(重點班),即都是所謂的“尖子生”。
據重慶市教委副主任、新聞發言人趙為糧介紹,接到群眾的舉報和反映后,重慶市高度重視,立即成立了由市紀委牽頭、市教委、市招辦、市公安局和市民宗委參與的聯合調查組。據調查組初步核實:巴蜀中學今年考生中實際具有加分資格的考生為77人,且分布在各個班級中,群眾所反映的三個實驗班(即1班、31班、 32班)中實際為14人。
重慶市招生辦在招考信息網上,也發布了《重慶市大學中專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群眾反映巴蜀中學高考招生中少數民族加分問題有關情況的公告》:市直屬其余幾所重點中學有民族加分資格的人數為:一中50人、南開中學31人、八中21人、育才中學23人、西師附中 23人、外語附中13人,7所直屬重點中學共計238人,這些學生的民族成分問題正在調查中。市招辦將對市直屬7所重點中學具有少數民族加分資格的名單再次公示。
據介紹,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政策是國家的一項民族政策。我國高考加分政策規定,少數民族考生加分分為兩種情況:一類是聚居民族考生(即戶口所在地是少數民族聚居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加20分;一類是散居民族考生(即戶口所在地是非少數民族聚居區的少數民族考生,比如戶口在重慶市區里的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
而就在高考一個月前,針對個別地區違反有關規定變更民族成分的現象,國家民委等三部委聯合下發《關于嚴格執行變更民族成分有關規定的通知》。通知要求,公民個人的民族成分,只能依據父親或母親的民族成分確定。父母雙方均不屬少數民族成分的,本人不得變更為少數民族成分。考生在參加國家教育考試報名時填寫的民族成分必須真實有效,一旦出現舞弊,將取消高考成績。
“目前聯合調查組正在抓緊進行調查工作,將在高考成績公布之前公開調查結果,澄清事實,對考生和公眾負責,維護國家高考和民族政策的嚴肅性,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絕不姑息遷就。”趙為糧表示。 (記者侯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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