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一考生因父母曾被拘留,當地派出所不予政審蓋章,無法報考軍校
因父母兩年前曾被行政拘留15天,河北廊坊的高三考生扈佳佳報考軍校時,未能及時取得當地派出所的政審蓋章,以致耽誤了報考時限。7月22日,在公益律師陪同下,扈佳佳向廊坊市安次區法院狀告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區分局,并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父母被拘 孩子無法通過政審
扈佳佳家住廊坊市安次區仇莊鄉達王莊村,今年高考剛結束,扈佳佳就去永清縣人民武裝部領取了《國防生政治考核表》,截止日期為6月18日。她希望報考軍校,父母都是農民,上軍校就業有保障,且學費全免,還有補貼。
取得了村委會、學校的蓋章后,6月15日,扈佳佳來到仇莊鄉派出所蓋章。但派出所民警鄭支明拒絕在政審表上蓋章,理由是扈佳佳的父母2007年因宅基地與鄰居斗毆,被治安拘留15天,鄭支明恰好當時負責處理糾紛。
隨后母女倆找到所長甘雙樂,甘雙樂說需要打電話請示上級。扈佳佳說,甘所長打了好幾個電話后,仍表示不能簽字。甘雙樂在隨后采訪中表示,沒簽字的原因是因為沒有看到軍隊院校的政審標準,只見過公安院校的政審標準,按道理講,軍隊院校的標準應高于公安院校。
6月16日,母親段書芝趕到廊坊市安次區公安分局咨詢,未果。回到家里,扈佳佳接到了人民武裝部電話,被告知政審已經結束。
扈佳佳24日得知,高考她考了516分,比二本線高14分,符合報考部分軍校的分數標準,她哭了。
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區分局政治處負責人昨日下午接受電話采訪時表示:“當天(16日)是他們沒來派出所才耽誤了政審時限,我們當時把相關標準發給了仇莊鄉派出所,決定權在他們手上。”
警方曾提出給予經濟補償
扈振營夫婦曾希望到最高人民法院上訪,來解決被行政拘留的問題:“2007年行政拘留后我們就向法院起訴了,要求撤銷行政拘留的決定,但一直沒有立案。”
6月25日上午,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等有關人員約見扈振營夫婦,答應給扈家一部分經濟補償。但扈振營說:“孩子的前途給耽誤了,這不是錢的問題。”
7月20日左右,北京一些公益律師介入。
《征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中,“不符合征集服現役政治條件情形”中并未有“父母被治安拘留”條款。
扈佳佳的代理律師藺其磊認為:“《關于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和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明確了報考軍隊院校的政治審查內容,父母被行政拘留根本不是政治審查的要件。本案基層公安機關拒不蓋章,致使原告不能通過政審,有打擊報復的嫌疑,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記者吳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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