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已實施3年,今年將迎來課改實施以來的首屆畢業生。新課改后的首屆畢業生達到什么樣的要求才有畢業資格?市教育部門近日發文對此明確規定,如果學生修滿規定學分但綜合素質評價不合格,不能畢業。
據悉,2008年普通高中生畢業資格應同時滿足3個條件:1.在本市普通高中就讀滿3年;2.完成國家課程標準規定的必修課程(語言與文字、數學、人文與社會、科學、技術、藝術、體育與健康、綜合實踐等8個領域)的學習任務,達到規定學時和學分。其中必修課程必須獲得116個學分,選修課程獲得28個學分以上(選修Ⅱ至少獲得6個學分),3年總學分須達到144分以上;3.綜合素質評價合格,其中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3方面的評定等第均達到合格以上;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3方面評定均達到C級以上(含C級)。
另悉,凡3年修業期滿,經補考仍未能獲得規定的畢業學分的學生,或者綜合素質評價項目中有未合格等第或未達到C級以上的學生,由學校發放修業證書。另外,在校學習一年以上的退學者,可由學校發放肄業證書。
教育部門表示,有本市普通高中學籍,后到江蘇省外市借讀的學生,如需回學籍學校領取畢業證,應出具借入學校提供的綜合評價證明(包括修學年限、總學分獲得情況、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等),以及未在借讀學校領取畢業證的證明。另外,在南京市普通高中就讀的外國籍學生也應滿足南京普通高中畢業資格認定的條件。個別課程經申請批準后,可予免修但需補修其他課程,獲得相應的學分。總學分達到144分以上,方可畢業。
據悉,各校將在6月份后發放畢業證書。(錢紅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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