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昆明市委市政府聯合下發關于教育改革的文件,這標志著“仇和式教改”在昆明開始啟動。根據文件精神,學前教育改制這一塊被政府部署為首要目標,總體任務是,到2010年民辦學前教育比重要占到90%以上。(3月29日《21世紀經濟報道》)
此舉一出,爭議四起。反對者認為,這樣的改革過于強調學前教育是非義務教育,過于依賴社會力量興辦幼兒園,沒有真正將幼教納入公共產品的范疇;贊成者認為,仇和的舉措有利于促進教育公平化。不過,雖然議論紛紛,但按照仇和的“不爭議”的原則,改革還是在昆明鋪開了。
在昆明,“仇和式教改”也許可以在“不爭議”中鋪開,但這種教改的大方向如果出現了問題,則又必須讓利益相關者參與進來討論。畢竟,作為公共產品的教育的改革,關乎千家萬戶的利益,“仇和式教改”不但會在昆明產生影響,也很可能會在全國帶來一定的“示范效應”。
那么,先來看看學前教育意味著什么。學前教育研究的成果發現:入學前或在幼兒園接受過一定程度教育的孩子,和沒有接受學前教育的孩子相比,兩者入學之后,在接受能力和成績上存在相當大的差異,并且隨著年級的升高,學習的難度將會增加,學生之間的成績差距將會進一步擴大。這表明,學前教育是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而教育從來就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
正因如此,在世界上許多國家,學前教育都被視為是一種準公共產品,具有很強的福利性。不少西方發達國家,如德國、美國,已經把學前教育視為民族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紛紛制定詳細的教育大綱、標準,政府也編列了學前教育的發展規劃。英國已經啟動了學前教育變成義務教育的工作,日本也開始著手推動學前教育免費化的進程。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也有多位代表委員建議,將學前教育納入義務教育。事實上,發展學前教育,已經成為近年來教育領域的新話題。2006年,全國“十一五”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列入“適時抓緊制定學前教育法”;2007年10月,黨的十七大報告明確提出“重視學前教育”;2007年11月,教育部將學前教育立法納入了今后五年的立法工作重點。
就我國的教育現實來說,學前教育的重要性,被極大地忽視了,成為我國各級教育中最為薄弱的環節。2005年的數據顯示,全國近6000萬3歲—6歲的兒童,只有2179萬人入園就讀,入園率僅為36.3%。我國幼兒教育占公共教育經費的比重,一直維持在1.2%—1.3%的水平,這一比例在巴西是5.1%,墨西哥是8.9%,泰國是16.4%。
著名學者楊東平調查說,城市地區的入園率雖然較高,但由于主要依靠市場機制,面臨體制不健全、管理混亂、收費畸高、發展不均衡等諸多問題,上幼兒園的費用普遍超過上中小學的費用,并出現了不少“天價”幼兒園。在農村地區,學前教育還基本停留在空白或粗放型階段,大量留守兒童缺乏監護和教育的現象不容忽視。
這些都表明,就中國的現實而言,學前教育不是由政府推給社會的問題,而是政府該如何從社會“收回”,將其納入公共服務的范圍,以更好地普及和發展的問題。由是而言,仇和將學前教育全部推向社會的教育改革,不但忽視了教育自身的規律,而且拋棄了教育的公共性。理性的做法也許應該是,無論是民辦學前教育,還是公辦學前教育,都必須依法保障兒童的“入園權”,使每一個孩子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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