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某大學一名大四學生考上了研究生,卻依然被告知要交納50元的“就業指導服務費”。該生所在學院的輔導員還稱,如果不交,就不能畢業。(《重慶晚報》5月7日)
在這條新聞中,該大學之所以要求學生繳納就業指導服務費,據稱是因為學校為學生提供了服務,如組織校園宣講會、提供報到證、就業協議書、畢業生登記表的辦理和打印等等,因此學生應該向學校支付相應的報酬。此話聽起來似是有幾分道理:市場經濟時代,花錢購買服務天經地義,母校雖然有一個“母”字,但不可能什么都要求其像親生母親那么無私,為你盡心盡力。
可是,那些從去年開始就一直在準備考研的同學、從未參加過一場校園就業指導宣講會的同學、以及沒有享受到其他任何服務的同學,為何也要交這筆錢?難道說就業指導服務費的收取,與享受就業服務沒有關系嗎?
筆者不清楚這所大學為本校的學生提供了多少就業機會。不過我們倒是可以算得出來,該大學向每位學生收取50元錢,這樣一筆收入的總和說大不大,說小不小。我們的疑問是:校方在為幫助學生就業,真的支出了這么多嗎?據稱,平安公司在某大學舉辦保險員招聘宣講會時,招聘人員戲稱,我們根本不關注“會場質量”,只關注“同學們的質量”———像這樣的服務,校方如何好意思開口要錢?
如果因為接待招聘單位花費巨大,那么是應該由所有參加校園宣講會的同學包括外校共同負擔費用。而據筆者了解,這所大學的招聘信息對外開放后,并沒有收取門票。結果其他院校的同學蜂擁而至,那么主辦這場招聘會的大學是不是也應該向他們收取就業指導服務費呢?事實上沒有,卻要求根本沒有享受過任何服務的考研同學交納就業指導服務費。不交就不能畢業。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辛苦4年之后,為了那一紙證書,大家也就英雄氣短了。頗有點“服務是免費的、畢業是收費的”之感。
據說,校方還提出,他們為學生提供了就業協議等文件———這種收費,總說得過去了吧?然而,學生就業時,其實與單位之間只需要簽訂勞動合同而已,就業協議不過是學校為了方便統計就業率的手段。說白了,就是為學校自己的行政工作方便服務。為自己服務,憑什么讓學生埋單?難怪,有學生要戲稱,校方還可以加收畢業費、離校費、四年踐踏校園花花草草費、在校期間制造噪音費……等等,如此一路收將下去,以這樣的方法,給畢業的同學們補上“市場經濟”的最后一課!(潘侶言)
圖片報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