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大為奧運作了哪些貢獻?”北大前任校長許智宏院士去年底來到南京外國語學校和學生對話,王晨舟同學大膽提問。沒想到,對話不到5分鐘后,王晨舟就被點名 “帶走”,直接錄取,無需參加北大的保送生筆試和面試。和他一樣,男生李凡,女生李筠潔、季婧也直接被北大錄取(2月6日《現代快報》)。
想起一個故事。據說北大的俞平伯先生當年在講解李清照的“人比黃花瘦”一詞時曾對學生說:“好,好,很好,至于怎么好,說不清楚。”面對這個好學校招到了好學生的故事筆者卻總覺得如鯁在喉,恐怕就因為這里邊有好些個要素沒說清楚。
首先一個沒說清楚的在于:許院士作出免去筆試面試程序,直接錄取學生的決定是否符合程序規范。根據北大公布的《北京大學2009年自主招生、保送生招生簡章》,不管是自主招生還是保送生都要經歷一個由資格甄選到筆試再到面試的過程,而且該簡章中也沒有列明例外的情況。如果說這個簡章是有效并且權威的,那么任何學生,無論他多么優秀,都應當按照程序才有可能獲得錄取資格。這樣說來,許院士是根據何種程序規范的授權作出直接錄取的特殊決定的呢?媒體沒有報道,北大官網沒有公布,當然,更沒有發現任何機構或個人的事后說明。
另一個沒說清楚的則是:許院士以什么為標準決定了這幾名優秀學生可以有超拔于其他優秀學生的幸運,免去再經筆試面試之苦,而得以在對談五分鐘之后被直接錄取呢?報道中說是該學生的一句“北大為奧運作了哪些貢獻?”筆者也知道,評定一個學生優秀與否有很多標準是比較主觀的,難以說清楚。可是標準再主觀,僅憑一個問題便能夠獲得破例直招是不是有些太突兀了呢?難怪另一個同樣被直接錄取的孩子自己也有些看不懂了:“在與北京前校長許智宏的見面上問了一個問題:關于北大的國學教育,后來……”因為沒有后來的考試,所以她只能在后來一詞之后打下省略號。如果連當事人自己尚且云里霧里,那么在筆者以及社會公眾的眼里這些錄取決定的標準當然就更是一筆“糊涂賬”了。
當然,筆者也能體會許院士團隊的苦衷:招生競爭激烈,好苗子稍縱即逝。據了解,今年北大和清華在南外照例展開了激烈的人才爭奪戰,結果北大還是只爭得8人,而清華則奪得12人。然而問題的要害卻并不在這里,比起高校爭奪優秀學生,我們顯然還有更重要的價值,那就是程序正義和信息透明度。
其實這兩者在邏輯上是相互勾連的。如果北大在招生簡章中所規定的招生程序沒有允許直接錄取的例外,那么對不起,根據最基本的法治常識,我們只能認為許院士的做法沒有遵循程序規范,不符合程序正義的要求,那么自然也就沒有效力。如果任何有權機構制定了相關允許直接錄取的規范或者授予了許院士破格直接錄取的權力,那么為什么關心此事的社會公眾卻無法獲得相關信息?北大不是私立大學,它的招生行為在本質上是教育資源的社會配置,是一種公共資源的分配行為。所以它有義務盡可能主動滿足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而不是丟出一筆自己說不清、別人看不懂的“謎團”。
我國高校的自主招生和保送生制度本是學自于美國等西方國家。在那里,高校采取一套嚴格的甄選程序,將學生的在校成績、科研能力、社會活動經歷、社區服務經驗以至于家庭背景等因素作詳細的考量以決定最后的錄取。至于是否錄取的原則和原因則由校方向社會公開以備考生或普通公眾查詢監督。而近年來我國的相關招生實踐屢受詬病的根源正是在于制度引進的時候過于看重其相對于統一招生的靈活性而忽視甚至放棄了該制度原本注重程序、要求透明的理念。
其實,北大保送生招生里的“ 說不清楚”在某種程度上折射出當下我國公共生活中程序意識缺乏和透明度不足的尷尬局面。我想,這種“說不清楚”之于文學研究當然能夠稱之為一種境界,但是在涉及社會公共生活的時候卻是萬萬要不得的。因為要促成我們這個社會的真正和諧,正要從事事“說清楚”開始。杰文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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