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天山區教育局最近下發了《關于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禁止中小學教師有償家教的意見》,對區屬各中小學教師進行“有償家教”或在社會力量辦學機構中兼職任課的行為予以禁止,并將其直接與教師的考核、評優、晉職等掛鉤,有違反者將受到一系列的懲處。
《意見》在社會上引起了很大爭議,在職教師應不應參與有償家教,教育部門該不該予以禁止等問題一時成了爭論的焦點。在這些爭論中,不少老師認為家長為孩子請老師做家教,有針對性地把課堂上理解不透的知識及時補上,對學教雙方是“互惠互利”,“有需就有供,若沒有那么大的市場需求,就不會有在職教師進行有償家教”。
有償家教本不是新鮮事,而中小學教師在課堂外開展有償家教,補了“小灶”荒了“大灶”;掙了“外快”,壞了師德,嚴重影響正常的教學,也早就為社會所詬病。基于此,一般總覺得教師開展有償家教肯定會悄悄進行,遇到自己學生總也會不好意思。但現在,看到這些理直氣壯的觀點,不免有一種被“雷”的感覺。學生課堂上知識沒學到,或者成績不好,家長自然希望能在課后來補。但是,由于家長們望子成龍心切和相互之間攀比的心理,開始是學習成績差的補,后來學習成績好的也要補,而補課老師也逐漸由大學生等非專職教師轉變成“更有經驗的在職教師”。就這么著,家長們在補課問題上逐漸陷入欲罷不能的境地,一邊斥責有償家教有悖師德,一邊又爭著把孩子送往補課班。
也許有人會批評家長們的不理性和道德評價上的兩面性:在道義上譴責有償家教、呼吁公平,同時,一旦發現對自己有利的不公平機會,又想方設法地去努力追求。但是,在以選拔考試為中心的教育體制下,如果有機會,哪個家長不是想方設法地去為子女爭取超越別人的機會?
家長花錢讓孩子參加了補課班,是不是就意味著能得到更多的東西呢?“大家都來補,不補豈不落后了?”家長花了錢,買到了“讓孩子趕上大家”的公平;“老師工資本就不高,額外的付出,自然應該得到相應的報酬”。這似乎是一樁能實現雙贏的交易。孰不知,如果沒有教師通過增加額外教育資源打破原有的公平,然后又利用有償補課重塑公平,家長和學生本不需要再花費金錢贏得公平感。先是人為制造不公平,再利用重塑公平的機會獲利,這分明是借機牟利, 何來“互惠互利”?
認識到有償家教對中小學教育的負面影響,現在已經有越來越多的地方通過嚴格法律法規,加強對教師有償家教活動的約束。病來如山倒,病去如抽絲。其實,只要抽到教育資源不得尋租的那根絲,解決問題的辦法就并不復雜,也不會再有如此“雷人”的“互惠互利”論招搖過市。周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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