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剛剛發布的2009年中國法治藍皮書———《中國法治發展報告No.7(2009)》披露:截至2008年11月,全國共設立法學院系634所,30年來增長了105.67倍;法學本科在校生30萬人左右,法律專科在校生達22萬多人,30年增長了200多倍。另一個數據是,2007 年法學學科畢業生的就業率竟列文科畢業生倒數第一(3月9日《北京晚報》)。
中國法學教育肇始于1895年天津中西學堂首設律例科,晃眼間這已是百年歷程。曾幾何時,讀法科在國人眼中乃是“干祿之終南捷徑”,而在“依法治國”被確立為國家方略之后,法科學子的就業不熱反冷,值得深思。
當然,法科畢業生就業率列文科類畢業生倒數第一,與法律職業自身的特點不無關系。尤其是在國家實行統一司法考試之后,司法考試資格證成為入行門檻之一。畢業之后才有考試資格的法科學生若想從事律師或司法官等職業,不得不花費半年甚至更長的時間來準備資格考試,這自然在客觀上延長了就業期。
正基于對法科學生在畢業后尋求法律職業上的這一難題,去年司法部修改了司法考試報名資格條件,第一次允許在校的大三生參加考試。這一政策對于推動法科畢業生的就業無疑是有好處的,但它也進一步將一些三流的法學院系徹底推向了應試教育的深淵。在日益增加的橫向與縱向壓力之下,沒有哪個法學院敢于輕視就業率,以及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就業率的司考率。
筆者注意到近日的全國兩會上,有不少代表、委員認為今天大學生的就業困境與高校擴招無關。這里只說法科。以前引數字為據,遍布全國的法學院系已多達634所,大有“村村點火、家家冒煙”之勢。如此粗放式的大發展之下,能否保證法學教育的高質量值得存疑。源源不斷進入法學院系的學子們,也注定難以面對原本就狹窄的就業門徑。客觀地說,急功近利、盲目擴張的法學院系建設正是今天法學教育的主要病癥之一,也是法科學生就業困境的源頭之一。
但主要問題還來自于法學教育本身。如果說法學院系在三十年來的迅猛發展是有目共睹的事實,那么在中國法律現代化背景之下的法學教育所呈現出的窘迫和尷尬也應如是。不管是一流,還是三流的法學院系,教授們都在一篇篇地炮制著法學教育相關的課題與論文。于堆砌其中的政治語匯之外,對法學教育的本質,以及法律人品格的認識上,卻相差不離,與前人相比似乎并無長進。
尤其應注意的是,于中國而言,從高中而不是從大學或從社會中招錄學生的招生體制,決定了我們的法學教育只能是法學素養教育,而非法律職業教育。也因此,在“村村點火、家家冒煙”的現實之下,法科教育只能成其為“萬金油專業”,而非律師或司法官專業。在遏制盲目擴張的法學院系,調適法學教育的法治化理念之外,法科學子的自救之道只能是讓自己面對社會,而不是僅僅面向單一的法律職業本身。
□王琳(海南 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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