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陜西某幼兒園從本學期起開征“識字費”,學生多認識一個字,家長就要多交5角錢。該園園長稱,識字是幼兒園給孩子開設的特色教育,按照國家規定可以合理收費。況且,每月15至20元的識字費,對家長并不構成太大的經濟負擔。無獨有偶。日前,重慶某小學也堂而皇之收起了“作業批改費”。該校教師稱,學生的家庭作業屬于課外作業,不交錢老師有權不批改。
因為學生“額外”多學了東西,所以要“額外”交費;因為教師“額外”付出了勞動,所以要“額外”收費。這樣的因果關系貌似“合理”。在極少數所謂的“教育工作者”看來,學校似乎就是一個幫家長圈孩子的地方,而教師就是學校雇傭來幫家長看孩子的人。課堂上,教師按規定上滿若干點鐘,教了學生學習內容;校園里,教師把學生管住了、不弄丟,學校、教師和家長之間就已經兩清了。除此以外,統統屬于 “額外”。由此,我們不難發現,一些教育亂收費現象背后的“合理”邏輯實際上存在著極其不合理之處,即錯把教育和市場掛鉤,漠視了教師這一特殊職業的職責是教書育人。
說來也有趣,如果教師對學生的“額外”付出需要收費的邏輯真的成立,那么按照“等價交換”原則,許多教師恐怕都該成為“富翁”。因為在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中,為了開拓視野,更好地指導學生學習,許多教師在私底下備課精心研讀教材、查找資料,付出的時間難以計算;為了幫助學習困難的學生,許多教師進行個別指導,給學生“開小灶”,付出的精力難以衡量;為了轉化思想上或行為上存在問題的學生,又有許多教師找學生談心,誨人不倦,付出的情感更是無法形容。事實上,教師中的絕大多數并不富有,有的甚至還在與清貧為伴。是什么支撐著他們的信念?是什么能讓他們在利益的誘惑面前擺正自己的位置?也許,正是育人者的職責本身所賦予他們的使命。
隨著時代的發展,一味奉獻、完全不求回報已不能成為社會對教師的必然要求。但走向另一個極端,如果教師的付出都要與金錢畫上等號,那么丟棄的將是育人的職責,這會使所有與教育相關或關心教育的人為之心寒。持這種“合理”邏輯的收費行為,須引起我們的警惕。 -張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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