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師統一招聘
編者按:今年開始,全國各地中小學新任教師將全部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公開招聘考試。教育部要求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國家或地方“特崗計劃” 的實施,統籌考慮本行政區域內教師崗位需求情況,合理安排中小學教師自然減員補充。此舉是對中小學教師招聘機制的重大改革,其對推動我國教師隊伍建設將會產生怎樣的影響?由此,我們能不能對教育公平寄予更多美好的期待?
統一招聘能否
推動同質基礎教育
中小學新任教師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招聘,對基礎教育來說,是一項遲到的制度正義。伴隨著中國教育的發展,基礎教育在量上面,基本已經實現了公平。但是,在質上面,不同地區、不同學校,在辦學條件、資源、師資和教學質量上則表現出較大的差別。
在教育內容一定的情況下,學校教育最核心的要素是教師和學生。無論農村的孩子,還是城市的孩子,在天資上面,幾乎是沒有差別的,正是后天受教育的差別,造成了他們人生發展截然不同的際遇。在影響教育質量的眾多因素中,教師的數量和質量,又是最關鍵的部分。因此,統一招聘教師,其意義絕不僅僅在于教育人事的公平,而是在于彌補教育質量的差別,推進教育公平的實現。
不同地區、不同學校教師質量的差別,原因是多方面的,深刻的層面,是教育體制的問題,是教育資源配置的問題。改革這種不合理的教育體制,從上而下的路徑要比從下而上的路徑高效得多。變革現行教育體制,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從人的角度著手,從教師著手。明白了這一點,我們就不能不對“中小學新任教師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招聘”寄予更多美好的期待。
葉雷(湖北 教師)
統一招聘教師
更要統一支付工資
收攏教師招聘權充其量能清理出一些原本可能被“關系戶”侵占的教師崗位,至于其“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學校任教”的政策效果,恐怕不容高估。
首先是一個城鄉教師編制倒掛的問題。由教師編制而區分的教師內部“同工不同酬”,是備受輿論關注的一個不公平現象。不教書的有編制,教書的沒編制,決不僅是因為編制數量不夠,而是因為編制被大量行政人員乃至上級教育部門行政人員所侵占。對此,教育部已經在著手清理,我們且樂觀其成。但在廣大農村地區,卻確實嚴重存在著編制不夠的情況,因為教育部門在分配教師編制時,本身就是城鄉區別對待的。
國家對城市、縣鎮和農村分別規定了不同的生師比,小學分別是19∶1、21∶1和23∶1,初中生師比則為13.5∶1、16∶1和18∶1。為什么23個農村小學生才能擁有一個教師,城市里卻是 19個小學生就可以擁有一個呢?這樣的編制倒掛不能不說是對農村教育的一種歧視。更重要的是,城鄉教師待遇相差實在太多。目前,中小學教師工資一般以縣級為單位進行管理,由縣級財政支付,貧困地區不足之額則由中央政府轉移支付,但挪用、拖欠教師工資情形時有發生。
要實現促進城鄉教育公平與促進大學生就業的有機結合,與省級統一招聘相比,更應統一城鄉教師編制標準,并實現城鄉教師工資由省級財政統一支付。某種程度上,城鄉教師工資水平不僅要統一,甚至應根據具體農村學校艱苦程度的不同,給予農村教師額外的艱苦津貼,如此方才有望既加強農村學校師資力量,又有效促進大學生就業。盛翔(浙江 職員)
規范教師準入與教育公平是兩碼事
當前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嚴峻,就業壓力加大,同時部分農村學校特別是中西部邊遠貧困地區農村學校教師仍緊缺,畢業生下不去,合格教師難以補充的問題仍突出。教育部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學校任教,一方面能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特別是農村學校師資力量,一方面也能有效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
從中不難看出,教育部此舉的用意是十分明確的。當前一些企業裁員,使得此前不被關注的教師行業成了一些優秀人才的首選。同時,國際金融危機也使得那些想當教師的人才對崗位的待遇期望降低,這也是為農村招到好教師的絕佳機會。教育部就是要通過“特崗計劃”等一系列的方式,將下放的教師招聘權回收上來,統招統分,試圖解決農村學生受教育不公平的老問題。
其實,學生受教育的公平問題,與教師的入門公平問題,是兩碼事。學生受教育公平的問題,是當前急需解決的問題。而教師入門公平的問題,則是任何時候都需要重視的問題。這兩個問題分別需要不同的解決辦法,不能“一石二鳥”,混為一談。
規范教師入門門檻,對解決農村學生受教育的公平問題作用有限。“特崗計劃”招的教師,經費由專款保證,這是一種進步。但是,這個“特崗計劃”畢竟還有個 “特”字,這批教師任滿之后,學生們找誰來教呢?如何把特殊化變為常態化,一些發達國家成熟的“輪換制”就是很好的范例,可以借鑒過來。孟嗣貴(四川 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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