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在北大舉行的《你說話吧》關于大學生就業問題的討論中,有首都高校學生提出了“多給大學生實習機會”的建議。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資委等部門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抓緊實施三年百萬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從2009年到2011年,組織100萬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4月20日 新華網)
現實中,大多數企業寧可加點工資招熟手,也不要生手,那樣省時又省事。個別企業這樣想也許沒什么,但大家都這么做,那麻煩就大了——誰也不想給新手以機會,必然會導致新手長時間徘徊在職場的門外。
如今,四個部聯手下發通知,實施三年百萬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我認為這是一個好主意。“德國制造”聞名于世,除了歸功于嚴謹的國民教育體系之外,還在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德國運作成熟的見習制度。我們的見習制度,在很大程度上還是處在一種摸索階段,要讓企業樂意甚至是主動接納大學生見習,不能憑空想象,而要有完善的制度保障。既要有剛性的約束制度,同時也要有適當的補貼優惠政策。《勞動部關于執行勞動法的意見》第57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形成或建立勞動關系后,試用、熟練、見習期間,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其所在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而且,見習的大學生,對一些具體工作極有可能是陌生的,企業則需要拿出不小的精力和財力對他們培訓,有的人在工作初期甚至還會制造出一些麻煩。這樣一來,讓接納見習生作為企業一項強制性義務的同時,也要給企業適當的補貼或相應的優惠,使得企業不再把接收見習生看作是一種慈善,而更為主動去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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