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大學等國內多所高校引進“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用以檢測畢業論文。人們把這一系統稱之為“學術不端行為測謊儀”。但其準確性和科學性卻引發不少師生的爭論。據介紹,這個檢測系統會將文獻綜述部分、正常引用部分自動剔除,剩余部分只要有10%相似,就將視為抄襲。(4月22日《中國青年報》)
“為防止‘造假’專門制造了這個‘檢測系統’其實是很可悲的”。對此,新疆大學的一位研究生這樣感慨。相比于一些師生圍繞“學術不端測謊儀”準確性和科學性所進行的種種爭論,這一“其實很可悲的”的評價,無疑更加直擊和切中問題要害。
“學術不端測謊儀”為什么“很可悲”?當然并不悲在反對學術不端、制止論文抄襲上——這既是必要的,也是迫切的;也不悲在這一“學術不端測謊儀”判定抄襲的準確性和科學性上——認定論文抄襲,標準嚴格苛刻一點,不算什么壞事。而真正可悲就悲在:它折射和隱喻了一個十分令人痛惜的學術生態狀況——在當今學界,學術不端、論文抄襲現象是如此的無所不在、防不勝防,以至于需要有關部門不得不煞費苦心制造這么一個機器來加以挽救。而端正為學、至少拒絕抄襲剽竊行為,不是一項最起碼的學術底線規范嗎?
其實若深入剖析,我們會發現,“學術不端測謊儀”所透出的“可悲”,還不只是學術不端、論文抄襲普遍存在,更反映在我們反對這一現象的治理思路、途徑和方式上——將原本是學術制度構建上的問題,簡化為一個技術問題,指望依靠一臺“測謊儀”,便能解決制度缺陷下產生的腐敗局面,豈非過于天真了?
由此,不能不想起近年來,在公共治理領域不時出現的技術反腐招數——如以GPS來對付公務車腐敗,以公務卡來治理公款吃喝等職務消費腐敗等等。我們當然不能說這些技術反腐招數全無價值,一點反腐作用也起不到,但在許多根本性的反腐制度還沒有完善起來之前——如公共財政制度、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公共權力充分制衡的制度,這樣的技術反腐手段的效用,顯然是有限的。更麻煩的是,如果我們一味汲汲于這樣的技術反腐,將反腐的希望和出路都寄托于此,那會在無形中遮蔽了我們對腐敗根源的正確認識,進而誤入反腐的歧途。
就本質而言,論文抄襲等學術不端行為,其實也是一種腐敗,具體的腐敗載體稍稍不同而已。那么其根源也只能是制度欠缺使然,而不在于技術的缺乏,因而,反腐的出路也只能從制度的完善和健全以及相應的矯正和祛除著手——比如矯正和祛除目前過于倚重數量的學術評價體制,去努力構建一個真正符合學術自身規律和特點的學術評價考核體制,再如矯正和祛除長期以來過于行政化、以行政權力衡量學術成績的學術管理體制,構建一個真正能充分體現學術獨立、滿足學術自主自治需要的學術生態和環境秩序。(張貴峰 作者系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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