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7年起,中央財政每年撥4億元專款,面向全國高校學生——
1月17日,2006—2007學年度國家獎學金頒獎大會在北京舉行,來自全國各地的400名獲獎學生代表登上了領獎臺。這是目前中央政府面向高校本專科學生設立的榮譽最高、獎金數額最大的國家級獎學金項目。
不分貧富 單純獎優
國家獎學金是由溫家寶總理提議設立的,用于獎勵全國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專科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每年獎勵5萬名學生,每人每年獎勵8000元。
“設置國家獎學金獎勵特別優秀的學生,就是鼓勵創新型拔尖人才。這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廣大青年學生的關心、愛護和殷切希望。”教育部副部長袁貴仁說。
從2007年開始,國家改變以前以資助性質為主的獎學金制度,中央財政每年專門撥出4億元,評獎對象從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到面向所有高校優秀在校生。
國家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基本申請條件為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學生努力進取,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學生無論家庭經濟是否困難,只要符合規定條件,均可獲得國家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與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制度一同構成了我國高校學生獎勵資助新的政策體系。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政策導向 適當傾斜
“國家獎學金制度有它的政策導向作用,”財政部教科文司司長趙路介紹,“地方高校國家獎學金的名額,由各省根據財政部、教育部確定的總人數,以及高校的數量、類別、辦學質量、在校本科生人數等因素確定。分配名額時,對辦學水平較高的學校以及以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國家最需要的專業為主的高校,給予適當的傾斜。”
2007年5月起,財政部、教育部研究制定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各地、各高校也制定了相應的評審辦法。根據規定,每年7月30日前,財政部、教育部要把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助學金的分配名額和經費預算下達各地。高校拿到預算、名額后,要制定各校的具體申請、評審管理辦法。學校在評審過程中以公開公正公平原則,經過學校領導的集體研究討論后按程序上報批準。
教育部、財政部專門成立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設立評審委員會,組織有關專家、學者及學生代表,評審國家獎學金申請材料。每年10月31日前,中央高校將評審結果報中央主管部門,地方高校將評審結果逐級報至省級教育部門。中央主管部門和省級教育部門審核、匯總后,統一報教育部審批。教育部于每年11月15日前批復并公告,獲獎名單在媒體上公示。
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將國家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獎勵證書,并記入學生學籍檔案。專家認為,這種評審機制,有利于高等學校堅持以人才培養為根本,完善人才培養體系;也有利于引導學生克服“學習就是為了就業”的浮躁心理,夯實基礎知識,強化實踐能力。
突破“三好” 傳承使命
學業優秀、勇于創新、自強不息……從獲獎名單上看,每一個獲獎學子都素質全面、特長突出。突破傳統的“三好學生”的標準,這些年輕人個性鮮明,身上閃耀著新時代的風采。
四川大學吳玉章學院2004級學生王皓,曾作為交換學生前往新加坡國立大學學習。2007年,他與另外兩名同學組隊參加了美國大學生數學建模比賽,在全世界900多支參賽隊伍中勝出,獲得該項比賽的最高獎——特等獎。
武漢大學新聞傳播學院2005級本科生李萍,出身貧寒,全家僅靠父親做保安的微薄收入支撐。剛入大學那年,父親不幸遭遇車禍,她半工半讀,成績優異,年年獲得甲等人民獎學金和國家獎學金,還獲得了華中地區高校“招聘挑戰大賽”總冠軍、“校園十佳主持人大賽”總冠軍等榮譽。
“我今天獲得的一切,都要感謝國家的政策和社會的關愛。”獲得國家獎學金后,沈陽農業大學農學院2004級本科生田茜表示,要更加努力學習,將來報效祖國!
“獲獎學生代表將把光榮與夢想傳遞給更多優秀的青年學子,”教育部新聞發言人王旭明告訴記者,每年5萬名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只占全國在校生的0.3%,而他們背后是2000多萬的大學生群體。 (倪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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