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最新消息,已初步查明,發生在甘肅省天水的高考替考案是一起有組織、有預謀的“高考移民”和外省籍考生替考相互交織的嚴重作弊案件,當地涉案老師被刑事拘留。另據《法制日報》報道,此案事涉山東省陽谷縣(嚴格意義上說,是山東陽谷的“替考”團伙,在甘肅天水作案而已),而陽谷方面已經表示要嚴查到底。
凡是對高考稍有了解的人都會知道,一年一度的高考不像一般的考試,由于是國家考試,涉及面大,為保證權威性,它有一套比較嚴格的程序。想通過“替考”達到目的,勢必有組織、有預謀,勢必牽涉一批人,因為只要有一個環節卡住,就難以得逞。這次查案,天水和陽谷方面聯手合作,共同打擊考場犯罪。在涉及高考的罪案中,類似的跨省作案不是第一起,也未必是最后一起,只有嚴查到底,才能向社會表明我們的決心。
從選拔人才的角度看,高考不是最理想的制度,但以目前的社會狀況(尤其是人對法律的認識水平),我們只能采用這個制度。中國社會有很多好的設想不能成為現實,并非智慧不夠,而在于社會誠信度不夠。由此想到,給青少年一點“公平考試”的意識,比什么都重要。這些未來的勞動者將以他們的誠實勞動建設這個國家,而在今天,參加公平的考試為他們成為合格公民奠定誠信基礎。同樣,從這個意義上說,組織這次“替考”舞弊案的教師及其他成人,他們對青少年精神的戕害,“罪行”遠遠超出一般的考試舞弊。
高考舞弊破壞公平公正的考試制度,不僅已經觸犯刑律,然而之所以每年都有人鋌而走險,是因為僥幸成功,獲利甚大,而失手落網,懲罰不重。由于考試舞弊破壞公平選拔之外,還會毒化風氣,因此在許多文明國家對考試舞弊處罰極重,我國科舉史上也不乏對考試舞弊處以重刑的記錄。高考是一條相對比較公平的選才之路,為保持這條千百萬人的希望之路的潔凈,可能只能選擇“寧教一家哭,不教一路哭”。
2007年美國杜克大學的發生考試舞弊丑聞,11名被除名的學生中有8名中國學生。誰也不敢說橘逾淮則為枳,因為敢在美國學校中舞弊的人很少。而考試舞弊在中國的校園里一直缺乏重誅,教育界一些領導和師生把考試作弊當作平常事。因而對包括考試在內的教育界腐敗現象,應該上升到民族素質的高度上去認識、去處理。
□吳非(江蘇省特級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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