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針對農民工流動性大的特點,建立農民工子女學籍隨來隨入機制,實行人在籍在、人走籍轉、籍隨人走、跟蹤到底的管理辦法,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目前,在長春市14個縣(市區)小學、初中讀書的農民工子女共計3.8萬人,占全市在籍生總數的4.8%。長春各城區及學校按照“相對就近”原則,采取“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中小學接收為主”的原則,按照學籍管理的規定,在臨時戶口(居住證)所在學區,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分配到指定的公辦學校入學。
建立農民工子女隨來隨入機制,實行統一建籍、統一管理。針對農民工子女流動性較大的特點,農民工子女只要持臨時戶口(臨時居住地證明)、原籍戶口(身份證)、打工單位證明,到所在行政區內教育部門申請入學,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門就依據該農民工居住地證明,分配其子女到居住地學區學校入學。如臨時居住地學區學校生源緊張,則其調整到相對就近的學校入學,并與學區內學生同等對待。長春各地學校按照學籍管理要求,為進城農民工子女建立學籍,實行統一建籍、統一管理。堅持定期上報,做到底數清晰。實行人在籍在、人走籍轉、籍隨人走、跟蹤到底的管理辦法。對已完成九年義務教育并經考試合格的,按規定頒發義務教育證書和畢業證書,確保所有農民工子女有學上,不讓一個農民工子女因父母流動而失學。堅持“均衡分班”的原則混合編班,杜絕農民工子女單獨編班現象。
另外,長春市政府要求各學校針對農民工子女的文化背景、生活習慣等差異,建立與農民工子女家庭聯系制度,進行雙項溝通交流。各學校在教學方法、課程設置、學生區域差異以及心理特點等方面,因材施教、分類要求、分層指導。農民工子女在校學習期間,在學生管理、評優獎勵、文體活動、入隊入團等方面與本地學生實行同等待遇。對家庭經濟困難的農民工子女,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實行救助制度。只要是家庭經濟困難的子女,都可以向所在學校提出救助申請,減免相關費用。各學校采取設立助學金、免費提供教科書、“學生手拉手”、“師生結對子”等不同方式,幫助家庭困難的農民工子女完成學業。(記者張英林 實習記者鄧曦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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