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找不到李連達院士作假的動機”
新京報:在調查此事的過程中,李連達院士和藥學院藥理實驗室主任吳理茂都有怎樣的說法?
楊:賀海波的文章署名的另外兩個作者都說自己不知道這個事情,一個是通信作者吳理茂,一個是李連達院士。
李先生在我們學校藥學院有一個研究組,如果李先生不在學校時,就要由吳理茂負責。
吳老師這兩年在哈佛藥學院進修,要等到2010年才能回來。但吳理茂曾要求,所有從這個課題組出去的文章,作為實驗室主任,都要署上他自己的名字。
新京報:現在李連達院士聲稱自己此前不知道論文造假的事情,學校方面怎么看?
楊:李先生告訴我們他確實不知情,大部分文章都是在2008年以后發表的,他當時正在美國。我們去年10月份開始查這件事時,他說不知道,但具體說知道不知道,也不好說。其他的署名老師知道不知道,我們現在還正在調查。
從調查的情況看,李連達先生究竟有沒有卷入賀海波論文造假的事件中去呢?我們在這個問題上有三句話:沒有找到李先生涉及此事的證據;找不到李先生作假的動機;確實存在管理不嚴的責任。
新京報:沒有找到證據,是不是說李連達跟這件事沒有關系?
楊:沒有證據表明有關系,我沒有說沒關系。在調查過程中,我們問了論文所涉及的十幾個作者,他們都說這事跟李先生沒有關系。
新京報:那怎么理解李連達沒有作假的動機呢?
楊:他已經是院士了,你說,包括一篇文章投兩個期刊,或者一篇文章東拼西湊,把別人的東西弄到自己的論文里,他有必要這樣做?
按照李院士的講法,這幾個論文所涉及的內容跟他的課題沒有關系,他也沒有要發表很多篇文章的壓力。而且這些文章的影響都比較小,發表在這些雜志上,不是這些領域的top期刊。對院士來講,他是希望發表有影響的文章。
經濟上也不會給他帶來利益,去年我們學校對文章有業績點的說法,但他的人事關系不在我們學校,他本身也沒有業績點考核的問題。
我們找不到他要作假的理由。
“李院士負有管理不嚴的責任”
新京報:要論責任呢?
楊:這個課題組里有一兩個博士后,有兩個已經是教師,還有八九個博士生。這個組的學術規范,怎么投稿,投稿時怎么使用通信作者等,以及學風,并沒有達到我們所希望的水平。
李先生也專門跟我們講,他負有管理不嚴、對學生在學風方面教育不夠的責任。
吳理茂現在美國,按照我們學校的管理,如果你是通信作者,總是有責任的。這個問題調查清楚之后,他應該負什么責任就要負什么責任。他現在哈佛藥學院進修,有些東西不太好調查,因此還沒做出最后決定。
關于投稿的事情,比如說通信作者。賀海波和吳老師提供的說法是,文章中通信作者的E-mail是吳理茂的,但賀海波聯系投稿時,寫的聯系E-mail用的是自己的,而沒有把通信作者的E-mail留上去。
新京報:你覺得這個說法可信嗎?
楊:這個問題我們還正在調查。現在已有初步的證據說明,吳老師起碼在事后知道有署名自己的文章發表。但是聯系的過程他是不是知道,現在還不知道。
“這次論文署名問題算不上學術潛規則”
新京報:李先生聲稱不知情,但自己的名字卻屢屢出現在論文中,你怎么看?
楊:他說他不知道,這都是別人加上去的,我們也不太好怪他。管理不嚴的責任肯定是有的,按照學術規范,所有的作者都必須知道。如果我的學生寫一篇文章寫我的名字,我不知道,那我馬上要把這個學生開掉。
作為合作導師,作為藥學院的院長,李老師肯定負有一定的管理責任。
新京報:像這次論文署名問題,其中是不是有什么學術潛規則?
楊:這算不上學術潛規則。按賀海波的說法,寫上名人的名字,容易發表一些,希望能夠被采用。他還專門寫了一句“文章經過什么什么人英文改稿”,實際上也沒經過這個人的英文改稿。他就是擔心刊物說他的文章英文不好。
新京報:另一位揭發論文造假的祝國光曾提出疑問,在歐洲學術期刊發表論文每篇要支付300至500歐元版面費,粗略計算,十幾篇論文需要3萬至5萬元人民幣,非賀海波個人力所能及。
楊:要說賀海波的文章有沒有繳過版面費,目前我所了解的賬面上沒有,因為賀海波之前是副教授,他可以自己支配自己的科研經費。
新京報:現在看來,賀海波承擔了全部責任,會不會是受到了什么壓力,擔當了替罪羊的角色?他的檢討書會不會有不真實的內容?
楊:從以往的案例看,出現了這樣的事情,往往都是當事人推卸責任,而不是主動往身上攬責任。雖然他的檢討書不能公開,但我覺得,看過的人都還是能從中感覺到他的真誠的。
要說承擔替罪羊的角色,我覺得不太可能。因為賀海波以后不可能再在這個領域做下去了,可能也不會再跟這個領域的相關人士有什么關系,也就不至于會遇到什么壓力了。
“造假人一輩子都在達摩克利斯劍之下”
新京報:你怎么看待戴德哉和祝國光的這種學術監督行為?
楊:我們還是歡迎學術監督的。戴老師向我們提供信息后,認為學校處理得很好,主動給我們發郵件說這件事跟李先生沒有關系。
祝國光給我寫了兩封公開信。在他寫第一封公開信之后,我就直接給他打電話進行交流。
新京報:對一些年輕人學術失范行為,你有什么看法?
楊:中國科協科技工作者道德與權益專門委員會是專門針對學術不端行為的委員會,我是這個委員會的委員。早在去年11月30日,這個委員會在中南大學舉行“中國科學道德誠信建設報告會”,我在這個報告會上臨時加了賀海波論文造假的案例,當時有500多聽眾在場。
我告訴他們,年輕的時候,你想提職稱,想往上走,如果做錯了一件,就會終身遺憾。
其實,學術造假對造假人而言是很危險的。因為造假是白紙黑字在期刊上,這些期刊是要不斷被別人學習的,無論事隔多少年,一旦被發現都會遭投訴,而一旦調查,就跑不掉了。這樣你就一輩子都生活在達摩克利斯劍之下,這劍隨時都可能掉下來。
□本報記者 郭少峰 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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