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家作為投資主體,通過向金融機構和社會發(fā)行教育特種國債等途徑籌措資金,堅持10~15年時間,把各級各類公立學校高標準建設好。”近日,河南省社科院副院長劉道興向教育部發(fā)出建議書,得到了教育部的回函。
據(jù)了解,這一建議最早是在由劉道興執(zhí)筆完成的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基金課題《我國的人才戰(zhàn)略與人力資源開發(fā)投資機制》中提出的。
該項研究報告在廣泛調研基礎上發(fā)現(xiàn),我國廣大人民群眾節(jié)約、積累、儲蓄的主要動機之一是為讓子女接受良好教育做準備。也就是說,在我國形成的巨額儲蓄存款和其他多種社會性積累中,有相當一部分應當投資教育基本建設。
到2008年年底,我國金融機構儲蓄存款已接近50萬億元,金融機構存貸差接近17萬億元,國家外匯儲備兩萬億美元。同時,我國又擁有巨大的水泥、鋼鐵等建材生產(chǎn)能力和強大的建筑能力。
“在此背景下,我們應當把擴大教育投入當作第一投資重點。”劉道興說,我國教育投入應當是兩條腿走路:一方面繼續(xù)保持財政對教育的不斷增加,努力使財政本身對教育的投入占當年GDP的4%,這是教育投入的主渠道,資金主要作為教育事業(yè)的運轉經(jīng)費。
“另一方面,由中央政府以發(fā)行教育特種國債的方式,將我國快速增長的金融儲蓄、外匯儲蓄等民族財富,每年引導3000億元~5000億元,投向教育基本建設,占每年全國GDP的1%~2%。這部分資金主要用于各級各類學校的規(guī)模擴大和教學條件改善。”劉道興說。
有人擔心,學校又不能直接賺錢,這些教育國債的償還是個問題。對此,劉道興認為:“這是一種投資認識誤區(qū)。”
他在研究報告中通過系統(tǒng)分析認為,10年以后、20年甚至上百年以后,國家實力的增強和財政收入的增加,就是教育國債投資的效益體現(xiàn),也是教育國債完全可以償還的根據(jù)。
“這種教育投資的效益,不是幾年后直接從學校收到本息,而是應由國家負責投入和償還的社會公益性基本建設收益。”劉道興說。
他的研究報告認為,從經(jīng)濟產(chǎn)權角度看,公立學校的用地、校舍和一草一木都屬于國家,投資主體和償貸主體自然應當是國家。所以,應當通過政府加大投入和政府發(fā)行教育國債,把各級各類公立學校從基建負債重壓下解脫出來,讓教育部門和學校集中力量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王曉凡 記者韓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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