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肖玉 實習生周舟)我市某職業學院的網站在“電子圖書館”里,上傳武俠小說供學生學習寫作,被北京一公司以侵權告上法庭。“盡管每部小說的賠償金額不大,但因侵權作品數量多,賠償總額也大。”最后雙方調解,學校共賠了近30萬元。昨日,市五中院民三庭馮海波庭長提醒說,單位在內部局域網上擅自上傳他人視聽資料,也屬侵權!
北京某文化發展公司獨享作家溫瑞安創作的小說《神州奇俠系列(正傳)》傳播權,并可對任何侵權行為獨立主張權利。
我市這家職業學院未經其許可,就將小說上傳到學校網站電子圖書館的“文學書院”欄目,可從互聯網上登錄訪問。北京公司發現后,以侵權為由向學校索賠5萬余元。
被告方辯稱,學校是不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民辦高職院校,辦學不以盈利為目的。他們的學生在實習創辦網站時,為給同學創造讀書機會,而在校園網上刊載了《神州奇俠系列(正傳)》,并無侵權的故意。同時,學校網站知名度較小,點擊量少,并未給原告造成較大損失。但法院審理判決,這家學院賠償經濟損失 2萬元。
隨后,北京公司對該學院電子圖書館里的另26部小說,以同樣理由分別起訴索賠。據悉,這些小說除1件系房思玉的作品《當代中國掃黑紀實》外,共余均系溫瑞安的武俠小說。最后,經雙方協商和解,學院共賠了北京公司近30萬元。重慶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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