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辦學校自定“畢業三條路”,稱“半工半讀”去廣東打工可“一舉兩得”
核心提示
還有一年多就要畢業了,可石家莊一所民辦中專二年級的小張,卻不知該何去何從。她的很多同學都參加了學校組織的“非專業素質訓練”,起程遠赴廣東打工了。留下來的同學們如果不交注冊費或實習費,就陷入了退學、拿不到畢業證的尷尬境地。
在一所民辦中專讀二年級的小王前些天被老師告知,如果不參加學校組織的“非專業素質訓練”——從事與自己所學專業無關的工作,也不交實習費,就必須交 3000元錢才能拿到畢業證。否則,就只能退學。而學校解釋說,這3000元錢包括1000注冊費和2000元伙食費。石家莊市物價局表示,學校收取注冊費是毫無根據的。如果學生已按規定交納了學費,也不應再收取實習費。省教育廳有關人士表示,完全以掙錢為目的的“半工半讀”是不允許的,半工半讀應與專業相關。
【讀者報料】
“不打工不交錢,
就視為退學”
小張是石家莊東方科技中等專業學校高護專業二年級的學生,本來三年級應該是實習期,可今年4月中旬,學校的課就已經停了,老師向學生們指出了“三條路”。
“老師說,第一條路是參加學校組織的‘非專業素質訓練’,自己掙實習費;第二條路是交4300元,學校給安排實習單位;第三條路是交3000元‘畢業證費’,一年后就能拿到畢業證。”小張說,如果這三條路都不走,就只能按退學處理了。
自己掙實習費要去廣東打工,學校給安排的實習單位也都在廣東,因為父母不放心,所以小張不想走前兩條路。可是,要拿到畢業證就得再交3000元錢,讓小張和她的父母想不通:“我們又沒有少交學費,為什么還得另外交錢呢?”
小張所在的班級有七八十人,去廣東的同學們4月18日已經出發了。有十來個人沒交錢也不去打工,他們已經不能留在學校了。4月20日,小張也把鋪蓋卷拉回了家。
同樣因為不愿去打工,機電專業的小王也回家自己找工作了。然而,小王交的費用卻與小張不同。“我們老師說,要是去廣東打工6個月,掙的錢是辦畢業證的,要給學校。如果不去,得交2000元錢,其中1500元是飯費,500元是辦畢業證的錢。我已經交了2000元錢。”
參加“拓展訓練”,
只掙了一二百元錢
小張是2007年入學的,入學時交了2400元學費,還有住宿費、實驗損耗費等共五千多元。去年3月,學校讓小張和同學們每人交900元“拓展費”,說是要開展與專業無關的“拓展訓練”,也就是“非專業素質訓練”,實際上就是到廣東打工。學校說,掙的錢可以充當第二年的學費。
“我們那一批去了三百多個學生,去廣東東莞的洪梅電器廠打工,在流水線上從事組裝工作。”小張說,他們共干了100天,每天最少干8小時,加班時就要十幾個小時,而且經常加班。可是,回來以后,老師說他們掙的錢不夠第二年的學費和其他費用,又讓每個學生交了1580元錢。“我聽說,干活多的學生最后得到了一二百元錢。”
小王去年也參加了“非專業素質訓練”,是在廣東一家汽車制造廠工作。
小張和小王說,這所學校的學生多數都是農村孩子,想減輕家里的負擔,所以很多人都去打工了。“我們掙的錢都被學校領了,根本沒有經過我們的手。學校說我們掙的錢是沖抵學費的,我們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掙了多少錢。”
小張的母親認為,自己把孩子送到學校就是為了學知識,可是學校卻拿出三個月甚至半年的時間讓孩子們到廣東打工,干的工作與專業毫不相干,肯定會影響學習。
【校方說法】
“到廣東索尼打工,除了實習費凈掙四千多”
4月20日,該學校護理教研室的一位老師對記者說,學校確實給孩子們安排了三條路。拿不起錢或不想向家長要錢的學生,可以參加“非專業素質訓練”,自己掙實習費。“‘非專’就是到廣東干活,”這位老師解釋說,“老師帶隊,學生們到廣東的索尼公司打工和訓練半年,業余時間溫習功課,半年能掙8800元。除去要交給學校的4000元實習費以外,還能剩4500元。”
這位老師說,學生如果不愿打工,可以直接交4300元,其中4000元實習費,300元路費,學校可以在廣東為學生找實習單位,一般都是中小型醫院,實習期間每月能掙800元。如果表現好,一年后畢業了就可以留下工作。“咱們這邊實習單位不好找,廣東那邊好找,待遇也高。”
要拿畢業證,還要交1000元注冊費
如果學生想自己找實習單位,就要交3000元錢。其中1000元是注冊費,2000元是伙食費。“我們是與石家莊協和醫學院聯合辦學的,發的是那所學校的畢業證,注冊什么的都需要錢,這個錢就得學生來出。”這位老師說,從去年5月份開始,學校的食堂就對學生和教職工免費開放了。小張去年7月從廣東打工回來,暑假后來上學,從9月到現在,在學校免費吃了7個月的飯,按每月300元算,是2100元,學校收2000元是合適的。
如果這三條路都不走,就只能退學了。什么時候辦退學手續還要等通知。這位老師對小張說:“千萬別走退學這條路,哪怕是自己找實習單位,也要把畢業證拿到手。”
“非專”是為了減輕家長的負擔
這位老師說,其實“非專”就是半工半讀,是為了減輕學生家長的負擔。學生可以通過“非專”掙一部分學費。小張他們這幾屆是在“打江山”,以后,就可以逐步不交學費了,完全靠“非專”來掙。“‘非專’要花時間,當然會耽誤課。我們正在進行教學改革,比如取消寒暑假,講課時不是整本整本講書,而是講精華部分,重點突出。”
【部門觀點】
石市物價局:注冊費、實驗損耗費不該收
石家莊市物價局行政事業收費處的工作人員表示,沒有“注冊費”這一收費項目。如果學生已經按規定交納了學費,學校就不應再收取實習費。如果沒有按規定交納學費,則應該交納實習費。實驗損耗費也是不允許收取的。總之,除了學費、住宿費,床上用品按成本收取以外,其余的費用都不應該收取。
省教育廳:“半工半讀”應與專業相關
省教育廳職教處的工作人員表示,學校收取“注冊費”是不應該的。學生入學后,學校應及時為學生注冊學籍,否則,就不能稱之為學生了。學生臨近畢業時再收取“注冊費”毫無根據,只要學生考試成績合格,學校就應在畢業時為其頒發畢業證。
學校可以為學生提供半工半讀的機會,但是半工半讀應與學生所學專業相關。學生在校就讀期間,不論是理論知識的學習,還是實踐操作的練習,都必須與專業相關。完全以掙錢為目的的“半工半讀”是不允許的。
記者從石家莊市教育局了解到,石家莊東方科技中等專業學校是經過教育部門批準的正規民辦學校,該校與石家莊協和醫學院聯合辦學也是經過批準的。
【律師觀點】
學校應退還違法
收取學生的費用
河北為民律師事務所李淑紅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和《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規定,接受職業學校教育的學生,經學校考核合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學歷證書。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可以對接受中等、高等職業學校教育和職業培訓的學生適當收取學費。
學校收取學費等各項費用,都必須經過物價部門的批準,依據物價部門頒布的收費標準來執行,不按標準收費就是違法的。學校無權向學生收取注冊費,應當將違法收取的費用全部退還給學生。如不退還,學生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門投訴。
學校不得扣發
或拖欠實習報酬
李淑紅認為, 根據相關規定,學校應當安排學生到與職業教育有關的實習場所實習。《職業教育法》規定,企業、事業組織應當接納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的學生和教師實習;對上崗實習的,應當給予適當的勞動報酬。教育部、財政部制定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辦法》規定,學校和實習單位不得扣發或拖欠學生的實習報酬。因此,學校不經學生同意,直接將學生打工期間賺的錢沖抵學費的做法是不當的。 □本報記者 苗靜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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