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職稱論文到高校畢業論文,無論是經濟學、醫學、法學或是文學,只要客戶出錢,便可買到論文,并可在刊物上公開發表。6月4日,一家擁有80多名專業寫手,與國內300多家學術期刊長期聯系,明碼標價、標準化操作的代寫代發論文公司被武漢市工商部門查處。
若非“顧客”的舉報,工商部門的查處,以及媒體的曝光,還真讓人難以想象,傳說中的“論文公司”、“槍手公司”,竟然真的能夠堂而皇之存在,翱翔于學術名利場的上空,瘋狂地制造論文垃圾斂財。對此,我們不禁要質問,誰給“論文公司”插上了“隱形的翅膀”?
按照市場的邏輯,有需求才有市場。無疑,發表專業論文的壓力,混取一紙文憑的沖動,共同造就了一個潛在“市場”。但,僅僅依靠“有需求才會有市場”,還不能解釋“論文公司”的出現。畢竟,這是一個畸形的“市場”,是一個不該存在的“市場”。這個“市場”得以出現,靠的是一雙“隱形的翅膀”。
最為有力的“隱形的翅膀”,就是監督機制的缺位,其中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學術領域的自我監督,二是法律領域的外部監督。
在學術領域,大學教授們學術良心的沉淪,必然會給其弟子們“言傳身教”,首先制造了一種濃厚的“氛圍”;學術期刊的惟利是圖,更是開辟了一塊肥沃的土壤。在一個“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學術界,在一個近親繁殖成災的學術界,學術監督機制往往成為一紙空文,也很少有人會把它當做一回事。于是,教師和學生,為了評職稱,為了拿學位,都敢于從買版面發展到買論文,從而催肥了“論文公司”的“一條龍服務”。
在法律領域,我們的立法遠遠跟不上社會發展的步伐,現行法律對于學術腐敗問題束手無策,也自然談不上遏制“論文公司”的發展。新聞報道中,武漢工商部門就透出了一種無奈的尷尬——“武漢市洪山區工商分局一位執法人員表示,追究其法律責任,相關法律支持不夠,只能以‘超范圍經營’立案調查,暫扣其涉嫌違規資料。”很顯然,這個“超范圍經營”的罪名,對于“論文公司”來說實在太輕了,根本沒有揭示出其社會危害性。
我們應當意識到,“論文公司”的被查處已表明,一個圍繞“論文經濟”的畸形“市場”,正在社會某個黑暗的角落走向成熟。它標志著學術腐敗已經走向“市場化”、“正規化”,說明學術腐敗問題已經達到了極致。這將嚴重損害我們的教育界、學術界,最終必將讓我們付出慘重的代價。
為此,對于武漢市查出的這家“論文公司”,理應徹底查處它的每一位“顧客”,讓這些學術腐敗的既得利益者浮出水面。進而,還要完善學術腐敗監督機制,徹底撕下“論文公司”的“隱形的翅膀”。(宣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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