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七月十六日電 (記者 張彩林)記者十六日從福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從現在開始,福建大學生自辦理入學手續之日起,全部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從參保之日起享受大學生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其中包括民辦高校和高校中的僑、港、澳、臺大學生。
福建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出臺了《關于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若干意見》,根據規定,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大學生包括,在福建省行政轄區內的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專科生、研究生,但不包括以上高校中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脫產、業余、函授形式學習)以及進修、網絡、廣播電視等學校的學生。
據悉,大學生住院(包括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和門診大病,通過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解決。所發生費用,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起付標準、最高支付限額和個人分擔比例,按當地中小學生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相應標準執行。大學生日常醫療,暫實行補助經費由學校包干使用的辦法。大學生門診大病的具體病種,按照高校所在設區市規定的成年人和未成年人門診大病病種執行。
此外,參保大學生在國外或境外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福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鐘維平當天在此間表示,將在校大學生全部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從制度上解決大學生住院、門診大病保障問題,對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保障大學生身心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目前,福建正全力推進大學生參保工作,以確保今年內將在校大學生全部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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