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調查
省市司法部門:
理解考生會向上級反映
上周五,小馬和同學來到廣東省司法廳和廣州市司法局反映問題。司法廳司考辦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稱,她很理解同學們的心情,但她無權解釋司法部的文件。她表示,將盡快向領導及司法部反映這些問題。
昨天,記者致電廣州市司法局司法考試辦公室,一名姓溫的工作人員說,近期確實有許多“專升本”考生來反映情況,司法局還未接到廣東省司法廳和司法部的正式通知,他們最終能否拿證還不確定。
溫先生說:“我們也很著急,因為這牽涉到一大批人啊!”當記者詢問受影響的具體人數時,溫先生說他們還未做過統計。
溫先生說,司法部從2008年才開始允許在讀的應屆本科生參加司法考試。他說,審查報名資格時是否要區分“專升本”考生,司法部至今也未下達正式文件。
司法部:
多次聯系未作回應
上周五下午,記者聯系到司法部新聞辦一名姓李的工作人員,說明采訪要求。他稱,必須按程序發采訪函。昨日早晨,記者將采訪函及采訪提綱發到了李先生所說的傳真號,但至今未有回音。
昨天上午及下午的上班時間,記者先后撥打了數十次李先生的辦公電話,一直處于無人接聽的狀態。隨后,記者又輾轉撥通了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司的辦公電話,一名姓張的工作人員稱,他不負責此事,而“負責此事的人正在開會”。
記者將手機號留給張先生,麻煩他一定轉達負責此事的工作人員,囑其開完會無論如何回電。但截至發稿時,記者也未接到回電。
外地考生:
司法部承認政策失誤
兩位外地考生小何和小陶(化名)曾經到北京向司法部反映。據他們說,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司的一位處長向他們承認“專升本”考生是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應屆本科畢業生,但是“結果一樣,起點不一樣”,他們是“專升本”,報名時資格不符合。
小何說:“我們問他,為什么司法部不在公告中指出這一點?至少加一個括號注明‘專升本不得報考’。那位處長說,這是他們政策制定過程中的失誤。我們又問,這個失誤的責任由誰來負?難道由我們這些考生來負嗎?那個處長說,責任在地方司法局,是地方司法局在審查報名資格時把關不嚴,他讓我們去告地方司法局。”
文/本報記者林霞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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