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3月5日電 (記者 徐金波)“中國的高考制度恢復30余年,對促進教育發展、保障教育公平、重構教育秩序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現行高考制度的積弊日顯,需要進行改革,建立起與社會發展相適應的高考體系。”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華中師范大學教授周洪宇5日表示。
周洪宇認為,高考不單是為解決高校新生選拔問題而創設的專用工具,它“是一種推進各種事業的良好法則”。“以考選人”的高考既是檢測教育教學質量的標尺,又是維護社會公平公正的基石,還是綜合選拔效益、成本及科學性的需要,在今后相當長的歷史當中仍將是中國高校擇優選拔新生的重要機制。
他說,“月盈則虧,法久終弊”。現行高考制度中偏重知識記憶和解題技巧的考試內容,造成高中教學死記硬背與機械訓練。集中錄取制度取消了高校的招生自主權和受教育者的選擇權,限制了高校間的競爭,降低了高等教育的競爭力。一些高考加分、地方分數線、指定特招等政策違背了考試公正的原則,損害了教育公平。不少地方政府將高考升學率視為政績,形成單一的分數評價和升學率導向,致使基礎教育“應試教育”弊端嚴重,造成對學生身體健康、道德品質、個性發展和創造力的傷害,不利于創新型人才的培養。概而言之,其弊端主要表現為“一考定終身”的偶然性,“一卷試天下”的片面性,“一分定輸贏”的殘酷性。
在現行高考制度下,學生綜合素質的養成、情趣愛好的發展、個性特長的展示都受到極大的擠壓。趨同性的統一招生考試制度,衍生了以高考為本位的學校教育運作體系,統一的目標、要求、內容和評價,不僅成為教育工作者難于逾越的“雷池”,也成為學生成長的障礙。許多基層教育工作者提出,改革現行考試評價制度是推進素質教育的最佳突破口。
“考試評價制度,不改不行,但亂改也不行。”周洪宇建議,當前的高考改革應確立以人為本、公平公正、統籌兼顧、科學高效、靈活多樣、循序漸進的價值取向與基本原則,以擴大考生的選擇權、落實高校招生自主權為核心,通過分步實施、縝密設計、有序推進等措施,建立以統一考試為基礎的多層次、多渠道、多樣化的考試制度和錄取制度,實現考生自主選擇考試、自主選擇學校、多次錄取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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