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良中介傍著大型人才市場行騙
小陳是湖南某設計學院的2009屆畢業生,尚未畢業的他已經明顯感受到了金融危機帶來的求職壓力,于是今年2月,他就早早地南下廣州,希望在這個經濟發達和就業機會更多的城市謀得一份工作。
但是剛踏上求職路不久,小陳就遭遇了一次騙局。“我非常痛恨這些中介機構,以后就算找不到工作,我也不會再找這些機構了。”小陳憤恨地對本報記者說。
一所中介機構的欺騙讓他對所有的中介機構失去了信任。到底小陳在求職過程中經歷了什么,請看他的求職經歷。
為求職誤入歧途
2月上旬的一天,小陳風塵仆仆地趕到了在廣州舉辦的一場大型招聘會。由于當時已是下午時分,招聘會已經結束了,不想空手而歸的小陳就來到了附近的人才市場,看在那里能不能找到機會。
“那個人才市場的門面比較大,有一排對外服務的窗口。聽說這家人才市場的口碑還不錯,于是我就毫不猶豫地進到了‘求職大廳’。”
保就業原是誘餌
事后回憶當時的情況,小陳告訴記者,“奇怪的是,我在現場并沒有看到該機構的經營牌照,以及體現該機構名字的標識。不過看到現場那么多人,我也就沒有考慮太多。”在那里,一位工作人員熱情接待了小陳。在看過小陳的簡歷,又簡單地詢問了一下小陳的求職要求后,該工作人員就先讓小陳填寫一張求職信息登記表, 還要小陳交100元的服務費,說以后就可以為他提供求職服務了。
“那張表格上只寫了地址,并沒有注明他們的單位名稱。”對此小陳心里曾產生一絲懷疑,但是一想到該機構是口碑這么好又這么大的一家單位,于是就按工作人員所說的去做了。
對于100元的服務費,當時工作人員解釋說是提供求職服務的正常收費,小陳就稀里糊涂地交了,也沒有要什么收據、發票之類的票據。
后來該工作人員又告訴小陳,該機構還可以提供跟蹤服務,只要他再交100元辦一張服務卡,在該公司的網站上注冊賬號,就可以獲得“3個月包就業”的服務。
小陳一想到自己還有4個月就要畢業了,如果花100元就能確保找到工作,還是值得一試的。于是他欣然再交了100元,辦理了一張服務卡。
當小陳問該工作人員索要發票的時候,工作人員表示沒有發票也沒有收據,并稱他們是國家的人才市場,讓小陳放心回家等電話就好了。
發現上當要求退錢
第二天,小陳就接到了該機構工作人員的電話。不過讓他失望的是,該中介機構提供的單位要么是他根本就沒有聽過名字的單位,要么就是位于非常偏遠的地方, 這跟小陳當初跟該機構說的求職要求根本不相符。于是小陳就讓該機構再按照他當初要求的條件找找看。結果,接下來的一周,小陳沒有接到一個電話。
“我現在還沒有收入,在外面找工作的所有花銷的預算也只有700元,這些都是父母的血汗錢啊!”再也耗不起的小陳就再次找到該機構。
“由于他們還不能提供合適的招聘信息,我就要求他們退錢。而等我去了該大廳樓上的辦公室找他們經理的時候才發現,這家機構并不是我所認知的那所知名中介機構。”小陳似乎明白了,原來這只是一家傍在知名人才市場旁邊的小機構,這也是該機構為何不開發票也不提供收據,以及求職信息登記表上為何不敢出現機構名字的原因。
一番交涉后,該機構一位姓于的經理作出了讓步,并稱憑卡只能退20%的錢。
而當小陳決定退錢的時候,卻發現自己辦理的那張服務卡不翼而飛了。他把這個情況跟那位經理說了,以為憑借他在該機構登記的信息和備份的資料還是可以退款的。但是那個經理卻以沒有卡為由拒絕提供退款服務。
甚至此后,該機構再也沒有給小陳提供任何求職服務。他的200元錢就這么打水漂了。
“如果我當時能夠要到發票,也許他們就不敢這么不認賬了。”事后,小陳醒悟到。
機構三易其名旁邊檔口人員也叫不出名字
□記者暗訪
接到小陳的投訴后,記者來到了他提到的這家機構暗訪。
的確如小陳所述,該機構正好毗鄰另外一家知名的人才市場,門口“招聘大廳”幾個字分外明顯。進入到該招聘大廳后,記者并未在明顯的位置看到該機構的名稱以及任何經營牌照。不仔細觀察,還真會把這家機構誤認作是旁邊的人才市場的一個檔口。
后來記者找到了位于該機構附近的一家中介的工作人員了解情況,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我也不知道這家機構到底叫什么名字,他們好像經常更換名字。”
隨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告訴記者,這家中介機構已經三次更換其名。至于更換名字的原因,該知情人士三緘其口。
有人質疑,這家機構是不是牌子做砸了就再換一個“馬甲”繼續經營,并以此來逃避法律的追究。
五類典型的求職陷阱
□相關鏈接
針對小陳的投訴個案,記者專門采訪了廣州市人事局人才市場管理處廣州人才交流協會的常務副秘書長湯世舒。
湯世舒指出,其實小陳所遭遇的陷阱只不過是五花八門的陷阱中的一類,大致看來,常見的求職陷阱還有以下幾類:
第一類:廉價使用勞動力。這其中包括試用陷阱、實習陷阱、侵權陷阱等等。
所謂試用陷阱,指的是以新招人員替代試用期滿人員,這類公司會不停地招新人進來,然后在低工資的試用期即將結束的時候再把人開掉換成新人。實習陷阱與之類似,也是以大量招收在校學生而且只給出極其低廉的報酬。
侵權陷阱更為可惡,公司會以考察應聘者的專業能力為名讓他們進行專業設計等創造性工作,而勞動成果被公司無償地拿走了。比如說某軟件公司招聘一些程序員,幾個應屆畢業生進入筆試階段,筆試內容為上機編寫一段程序。每個求職者要解答的試題都不同,而這些程序正好能整合成一個項目。最終這些求職者無一被該公司錄用,他們實際上無償地幫那家公司搞定了一個項目。
第二類:招聘為名,賺錢是真。有的時候招聘只是一個幌子,招聘單位實際上是想從應聘者身上賺錢。
常見的案例是招聘過程巧立名目收取各類費用,有的人力資源公司或社會中介以網上代理所謂“500強”企業招聘高薪崗位為名吸引求職者前去應聘,向求職者收取報名登記費。
還有的公司以招聘為名為培訓學校拉生源,他們要求應聘者必須先到培訓學校參加多媒體作品制作員的培訓才有錄用的資格,而應聘者花錢培訓結束后,卻被該公司以條件不符等原因而不予錄用。
也有些模特兒或配音公司職員會主動接觸路人,以對方適合拍廣告或做明星為名,誘使他們付款報讀訓練班、美容班或繳交試鏡費、推薦金和保證金等,之后卻可能不為他們介紹任何工作,并沒收所繳費用。
第三類:貨不對板,虛假宣傳。招聘可能是真的,但工作內容和形式有可能與其所宣傳的完全不一樣。
這樣的案例非常多,有些招聘信息不是招人是賣貨,他們發布的是養老金發放員招聘信息,而實際上招聘的是推銷員,并規定其每個月必須完成的業績數量。或者公開宣稱錄用的是文員,但公司其實并不是招聘什么行政人員,不過是通過這樣的形式讓更多的人員來應聘,就算最后錄用,其實質安排的崗位也就是保險業務員和營銷員。更可憐的是,還有人去應聘“銷售人員”,實際上卻做了推銷或者傳銷。
第四類:前后不一致,承諾不兌現。對于一些信譽不好的公司來說,招聘時許下的待遇在入職之后可能得不到兌現。
比如說,有人應聘了大樓保潔人員的崗位,用人單位在招聘信息中寫明工作性質為合同制,而在入職之后單位又明確表示該崗位只招聘勞務工,不繳納社會保險金。
第五類:招聘之下掩蓋著違法的勾當。
過去曾有不法之徒利用求職者進行不法勾當,例如非法募捐、追收高利貸及售賣翻版或冒牌貨品等,以求在警方查獲時得以脫身。還有不少娛樂場所其實經營色情業務,很多時候利用高薪厚祿來吸引求職者,待他們簽約后才知道實際的工作。
此外,假冒的招聘單位也可能假借招聘為名,向求職者索取重要的個人資料,例如銀行戶口及信用卡的信息。其后他們利用獲取的資料假冒該求職者,向銀行或財務機構申請借貸,令求職者無辜負上債務。
專題撰文本報記者于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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