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金融危機襲來時,就業歧視似乎又有了新的“生機”,嚴峻的經濟形勢和激烈的就業競爭為部分企業“超高標準”招聘提供了新的“土壤”
進入4月,職場熱鬧非凡:頻繁舉行的各類招聘會、人頭攢動的招聘現場、手握簡歷焦灼的求職者,伴隨的,還有那些奇奇怪怪、令人無奈的所謂招聘條件。
女的不要,個矮的不要,應屆生不要,不會喝酒的不要,不會跳舞的也不要……赫然高懸在一些用人單位的招聘啟事上。
中國傳媒大學應屆畢業生小李,是今年求職大軍中的一員。簡歷復印了上百份,每天在各大招聘網站中穿梭的她,至今仍是一籌莫展,工作沒有著落。“有一次在網上瀏覽招聘信息,好不容易看到一個適合自己的,點進去,一長串的招聘條件,自己都符合,欣喜地拉到最后一條,卻看到‘只限男生’,心里立刻涼了半截。”
中國政法大學的一位同學坦言:作為求職者,面對這些明顯帶有歧視色彩的條款,無奈也無能為力,已經習以為常,見怪不怪了。
《就業促進法》自2008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旨在穩定就業形勢,緩解就業壓力,促進良性、和諧就業環境形成,其中明確規定,因民族、種族、宗教、性別、身體殘疾、身患傳染病、出身農村而歧視勞動者的行為均屬就業歧視,勞動者“可根據法律通過訴訟維護自己公平就業的權利”。該法實施以來,就業歧視現象曾一度得到有效緩解,不合理條款銷聲匿跡或由明轉暗,如今這些歧視條款又“重出江湖”,且公開出現在企業招聘條款中,原因為何?
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機不僅給經濟以極大沖擊,且給近年人數激增的求職者帶來新一輪壓力。失業返鄉的農民工和高等院校擴招帶來的大量勞動力資源使得就業市場供大于求的局面進一步加劇,在近百人甚至上千人競爭一個崗位的情況下,就業歧視似乎又有了新的“生機”,嚴峻的經濟形勢和激烈的就業競爭為部分企業“超高標準”招聘提供了新的“土壤”。
但是,這些并不能成為某些用人單位公開進行就業歧視的“理由”,更不應成為違反法律的借口。當前,各地政府在社會保險、減免稅收等方面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這不僅僅是為企業提供持續發展的動力,同時也是為了穩定就業崗位,鼓勵企業吸納更多的勞動者。企業作為落實就業的最直接一環,在享受國家優惠政策的同時,更應嚴格執行法律,切實營造公平的就業環境。
就業歧視問題存在良久,單靠一部法律還不能徹底消除,需要相關部門不懈努力,持之以恒。尤其是遇到經濟不景氣、失業率高的時候,更應該加強監管。
反就業歧視和貫徹《就業促進法》,不僅需要有關部門強化法律監督,也需要進一步規范企業的招聘行為,培養其社會責任感。此外,普及法律知識,增強勞動者的自我維權意識,也是改變就業歧視狀況的有效手段。
當然,也應提醒盲目求職而忽略歧視條款的求職者,在遭受侵權時一定要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李媛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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