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大部分國家實行低重心的、以高中階段職業教育為主的教育發展戰略,歐盟25國高中階段接受職業教育的學生比例平均占62.7%,普通高中學生占37.3%。
由于各國職業教育的制度和文化傳統不同,中等職業教育的發展并不均衡。有13國高中階段職業教育學生比例達到50%以上,它們是捷克、斯洛伐克、奧地利、英國、斯洛文尼亞、比利時、荷蘭、盧森堡、德國、波蘭、芬蘭、法國和丹麥。一般說來,以工作本位職業教育模式為主的國家學生比例較高,而以學校本位職業教育模式為主流形式的國家比例相對較低。
歐盟國家通過建立職業教育學生資助體系,實施以需求為驅動的職業教育發展政策,拉動高中階段職業教育的需求,使職業教育保持長期穩定的發展。
部分國家中職教育免費
在歐盟25個成員國中,有22個國家實行免費中等職業教育,不收取學雜費。盡管在絕大部分歐盟國家高中階段教育屬于非義務教育,但大都實行了免費高中階段教育,包括免費的中等職業教育。立陶宛、愛爾蘭、芬蘭等國家還實行免費的高職教育。
對職業教育收費的3個國家,情況各有不同。由于中等職業教育屬于非義務教育,葡萄牙象征性地收取少量注冊費和學費,學生還需交納學校保險費和學生會會員費。荷蘭高中階段教育實行依法收費,根據《學校和課程收費法》,義務教育階段后、16歲以上在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就學的學生需要繳納學費,由荷蘭教育部信息管理小組統一收取,每年的學費根據生活費用指數進行調整,2004至2005學年的學費標準是936歐元,可以分若干次繳納。意大利的中等職業教育按專業收取不同的注冊費和學費。
中職生享受福利補貼
一些國家為接受職業教育的學生提供各種福利補貼,一般包括免費教科書、免費交通、免費學校伙食、免費住宿、繳納學生意外傷害事故保險等。各國的情況不盡相同。
瑞典實行教科書和其他教學輔助材料免費制度。瑞典相關法律還規定,如果學校與家庭的距離超過6公里,市政當局則負責承擔學生的交通費用,發給學生公共交通月票或報銷指定路線的交通費用。奧地利提供免費教科書,免費住宿或每人88歐元的交通補貼,學校為學生繳納意外傷害事故保險。捷克學校提供免費午餐和交通補貼。馬耳他規定,職業教育學生可享受生活補助金和周津貼,在每學年開始時學生還可獲得額外補助,用于購置書本等,生活補助金和周津貼發放標準依據專業的類型和學習的層次而有所不同。
在中等職業教育收費的國家,如葡萄牙也對教科書、教學材料、學校伙食、交通等給予補貼。
孩子上職校家庭領補助
一些國家在高中階段不僅實行免費的教育,而且通過各種財政激勵手段刺激學生的職業教育需求。
拉脫維亞規定,接受中等教育的學生家庭享受家庭補助,同時對職業教育學生采取單獨的資助政策,公辦職業學校全日制學生享受月獎學金和交通補貼,獎學金的資助數額不少于家庭補助。
德國《聯邦培訓資助法》規定,未與父母生活在一起的或學校離家較遠的十年級以上職業教育學生可獲得州政府發放的每月192歐元至562歐元不等的補助金。
法國規定,學生按規定上學的家庭享受家庭補助金,直到學生18歲。如果參加學徒制培訓,家庭補助金發放到20歲。
立陶宛向職業教育學生提供助學金,2002年至2003年享受助學金的學生比例達到60.6%,根據《立陶宛共和國國家社會援助法》,對接受職業教育的孤兒提供生活補助金、免費食宿和教科書。
獎學金是斯洛伐克中等職業教育學生資助的主要形式。斯洛伐克2004年頒布的“311號法令”規定,職業學校、學徒學校和實訓學校的所有貧困生可享受政府獎學金,根據學習成績,獎學金發放標準為600斯洛伐克克朗至1200斯洛伐克克朗。
收費國家重點資助貧困生
在實行職業教育收費的國家,制訂和完善了職業教育低收入家庭學生資助政策。
葡萄牙規定,免除低收入家庭職業教育學生的學費,發放培訓補助金,享受有關學生福利。在葡萄牙和歐盟共同舉辦的技術學校就讀專業技術課程的學生可享受培訓補助金及伙食、交通津貼。
意大利通過中央和地方立法規定了對低收入家庭學生的財政資助政策,2000年通過的《教育機會平等法》規定,通過補助金的形式優先考慮低收入家庭職業教育學生的就學,但這種補助金不是以現金的形式發放,而是從這些家庭減免相當于繳納學校費用數額的個人所得稅。各地方政府根據當地情況制訂相關資助政策,一般包括發放學校券,支付部分教育費用;提高購置教科書補貼;提高免費交通和學校伙食服務;向低收入和社會處境不利家庭學生提供臨時支票;提供免費學校住宿。
荷蘭制訂了相關法律,對低收入家庭學生進行財政資助。根據《學費和教育費用(補助)法》,年齡在18歲以下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全日制低收入家庭學生可申請學習費用補助,這些補助包括法定的全額學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如書本費、交通費等。
法定學徒工資帶來雙贏
起源于中世紀行會組織的學徒制在現代社會被賦予了新鮮的生命力,學徒制培訓在一些歐盟國家成為中等職業教育的一種主流辦學模式,德國和奧地利稱“雙元制”,丹麥稱“交替培訓”,英國稱“現代學徒制”,歐盟委員會稱“工作本位培訓”。
以工學結合為特征的學徒制形式表現出明顯的優勢,首先它同勞動力市場建立了更為密切的聯系,學生畢業后被原實習企業錄用的比率較高,提高了就業率。其次學生享受法定的學徒工資,標準是按照熟練工人工資的一定比例來確定,隨著學徒年限的增加而提高。一般來說,第一年的學徒工資為熟練工人工資的30%至40%,第三年則提高到75%至90%。
德國雇主和雇員組織制訂了全國統一的最低學徒工資標準,第一年學徒工資約為技術工人工資的1/3,第三年提高到40%。英國的學徒工資約為成人平均工資的一半。芬蘭規定,18歲以下的學生學徒工資為國家最低工資標準50%至70%,18歲至24歲的學生為70%至90%。通過學徒制培訓學生獲得了經濟上的補償和獨立,大大提高了職業教育的吸引力。歐盟委員會一直大力推行這種有效的職業教育形式。
“達·芬奇項目”助跨國交流
自1995年歐盟委員會實施了以項目資金為驅動的“達·芬奇職業教育項目”,其中包括資助在校職業教育學生和職業學校畢業生進行跨國交流,到其他歐盟國家接受教育培訓或進行學徒培訓。歐盟委員會擬從2007年至2013年實施第三期“達·芬奇職業教育項目”,每年安排15萬個職業教育學生交流名額,平均在其他國家接受6周實訓,平均每人資助金額為1250歐元,主要用于旅費和食宿補貼。“達·芬奇職業教育項目”有助于學生獲得國外生活體驗,了解他國企業文化和傳統,促進成員國間的經驗分享與交流。
歐盟國家實施的免費職業教育政策、福利補貼措施、財政激勵機制、低收入家庭學生資助政策和學徒工資機制,為保持中等職業教育長期穩定的發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李建忠:中央教育科學研究所國際交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