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是海南省高中統一放寒假的時間。而府城中學高一、高二年級18日考完期末考試后,緊接著上下學期的新課,各班老師通知學生交90-95元不等,稱是放假之前上課的補課費。
學生投訴:補課費交得糊里糊涂
最近幾天來,府城中學數十名高一、高二年級的學生接連向本報投訴稱,省教育廳規定我省高中學校于1月26日放寒假。而府城中學于1月16日至18日組織期末考試,考試完后從19日就開始補課,直至26日放寒假,每個學生都要交補課費。 “我們在開學時交了本學期的學費,學校怎么能從中截出一周的時間,要求我們交補課費呢?這不是重復收費嗎?”學生們議論紛紛,感嘆這是一筆糊涂賬。
還有學生家長向本報反映說,省教育廳和海口市教育局明確指出,寒假期間,除初三、高三年級外,都不允許補課。學校這么做,不是明擺著和上級主管部門唱反調嗎?
記者走訪:學生喊累不愿補課
20日上午,記者來到府城中學,各班都坐得滿滿的,從高一到高三20多個班級都在上課。高一、高二年級不同班級收費不同,同是高一年級,有的學生說老師通知交90元補課費,有的則說老師通知交95元。
高一年級一李姓同學說,他所在的班級更奇怪,3天前老師通知每個學生交130元錢補課,昨天又通知只交95元就行。小李說,同學們對放假前補課意見很大。
“期末考試一考完,我們一天都沒休息,19日緊接著上新課,一直到26日放寒假,這樣上學真的很累,效果并不好。”該校高二學生小王說,補課期間同樣要求早上7點多就進教室早讀,下午5點多放學。雖然老師說自愿補課,但沒有一個學生敢拒絕補課,因為上的是下學期的新課,不參加補課的后果是很嚴重的。
校長說法:收些錢給老師發補助
20日上午,記者在府城中學孫校長辦公室等候了近一節課時間,仍不見校長來,后來只能通過電話采訪他。
記者:省教育廳和海口市教育局剛下過通知,寒假期間,除初三、高三年級外,都不能補課,你們學校高一、高二年級為什么補課呢?有沒有報教育局批準?
孫校長:我們還沒放寒假,不算補課,所以不用報批。
記者:不算補課為什么收費呢?
孫校長:我們沒收補課費。
記者:我們采訪學生時已經錄音了,學生們都說要交補課費。
孫校長:……高中不是義務教育階段,適當地收些錢來給老師發補助。請理解一下,快過年了……
記者:你們為什么這么早進行期末考試呢?18日就考試了?
孫校長:我們舉行期末考試是根據全市統一安排。
記者:在學期還沒結束時,正常上課收補課費的話,該算重復收費吧。
孫校長:上學期的課已經結束了,現在上新課是老師額外工作。其實老師們也不想補課,都是為學生好,補課對管理學生有好處,現在不是還沒放寒假嗎?如果不組織補課,學生們很難管理。還有,我們的學生起點低,基礎差,特別是高二年級,馬上就要會考了,會考成績要加入高考總分呢。
記者從海口市教育局了解到,對于高中學校來說,期末考試時間可由學校結合各校實際情況自主安排,并未統一考試時間。記者從瓊山中學等與府城中學相鄰的學校了解到,別的高中學校目前都未進行期末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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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門三令五申嚴禁老師有償輔導
《海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08年全省中小學寒假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中學從2008年1月26日開始放寒假,除初三、高三年級外,其他年級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組織學生回校補課或上新課,初三、高三年級確需補課的,須報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施行。嚴禁中小學在職教師對學生進行有償輔導。(許欣 龍少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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